宜阳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使用收入流失,宜阳县财政局切实加强管理,将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处置等有偿使用收入,统一纳入公共财政管理。
一是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的思想认识,从思想上深刻认识这部分收入的产权性质,明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一部分,属于财政收入,充分认识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对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摸清家底,理顺管理体制。根据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该县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财政部门作为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各单位按这一要求摸清家底,理顺征收体制,把本单位清理结果上报县财政,纳入财政部门综合监管。
三是建立征收体系,创新征管措施。统一征收范围,明确行政单位上缴的国有资产收入是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理顺收入的税费征缴关系,减收征收成本。为维护现行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议仍然按照规定缴纳税收,税后净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由财政专户统一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今年上半年,该县共征收并上缴国库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40万元。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完善监管体系。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系复杂。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该县财政部门联合税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若如发现执收单位在征收国有资产偿使用收入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协同税务、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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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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