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社区建设
为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路子、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许昌市在长葛市、许昌县、鄢陵县交会处总面积约571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5万的区域内,建设“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试验区,先行先试,摸索经验。许昌市财政局专门设立了奖补资金,用于对科学发展试验区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考评的奖励和补助,充分调动县、乡两级主动投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奖补资金,坚持引导带动、科学合理、注重实效、推动工作的原则,一方面,设立1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对试验区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考评的奖励。财政部门将根据许昌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综合考评结果兑现奖励;另一方面,对试验区内启动建设的13个新型农村社区,按照规划的居住人口分档补助。规划居住人口在6000人以上的社区,启动建设补助220万元,完工验收补助100万元;规划居住人口在6000人以下的社区,启动建设补助160万元,完工验收补助80万元。财政部门将根据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启动建设及完工验收名单,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程序分批拨付。
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财政部门将联合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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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