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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力度成效显著

近年来,鹤壁市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紧紧围绕加强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这个中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为目的,以专业技术手段为支撑,不断健全评审制度,完善评审机制,拓宽评审领域,加强队伍建设,有效推动了投资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较好地服务了财政改革大局。2002年至今,累计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927个,评审投资额86.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8.2亿元,平均审减率17.1%。其中市本级完成评审项目1699个,评审投资额66.03亿元,节约财政资金6.3亿元,审减率17.3 %。主要做法:

一、规范制度,加强财政评审工作体系建设

该市于2002年初组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全省最早成立财政评审机构的省辖市。成立伊始,财政投资评审在工作中思考,在实践中探索,不断健全评审工作规章制度,逐步构建了一套适合我市实际的财政评审工作机制,为全市财政评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奠定了基础,也被全省兄弟地市广为借鉴。一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在全省较早出台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运转流程》,建立评审工作健康发展的基本制度;印发《中心管理制度汇编》,规范投资评审业务基础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到人、绩效挂钩、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打破了分配制度的平均化;严格落实《评审中心三级复审管理办法》、《评审工作质量管理规定》,严把评审质量关,确保评审工作高质高效。二是创新财政评审机制。实施“先期项目评估、中期前沿跟踪、事后严把结决算关”的工作程序,构建了“全方位、大纵深”评审格局,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建立“先评审、后编制预算,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拨付资金”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了财政评审的技术支撑作用。三是完善工作模式制度。市评审中心实行了自行评审与委托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确保了财政投资项目的顺利评审和高质高效。县区也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评审工作管理办法,重申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必须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规定进行评审,专门规定“财政投资项目严格实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

二、服务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是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财政投资评审始终坚持把财政评审的重点放在服务这三项工作上。一是服务部门预算改革。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市级预算单位基本建设支出项目预算评审的通知》,建立了“先评审后进部门预算、先评审后办理追加”的部门项目预算评审机制,改变了以往根据经验、通过估算来编报部门预算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服务国库集中支付。本着“按计划、按预算、按合同、按进度”的原则,对部分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评审,提出拨款建议,建立了项目拨款财政评审审查制。坚持“凡是未经评审中心审查,均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降低了项目款集中支付的责任风险。三是服务政府采购。实施了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拦标价审核,为合理确定工程采购价格提供依据。先评审后进政府采购预算、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办理采购拨款和结算手续,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采购的科学性。同时,随着财政资金投资范围的拓展和延伸,财政评审范围也逐步扩大至所有的财政性资金,为全面提高资金效益、减少浪费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评审队伍建设

一是本着德才兼备、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技术人员全部通过公开选拔考试录用。几年来,先后四次公开招聘技术人员15人,先后三次通过考试选拔输送到县区优秀技术人员8人。加强评审人员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实行廉政目标责任制;落实“廉政卡”跟踪问效制,定期全员考核,杜绝评审过程中的腐败违规行为。二是2005年以来,县区评审机构相继成立,各县区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逐步完善。近年来,该市评审工作先后三次受到省财政厅表彰,市评审中心荣获“全国财政评审系统先进单位”、“河南省青年文明号”、“鹤壁市文明示范窗口”等荣誉。高素质的队伍建设,为做好财政评审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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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