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劳动力培训落实“三公开”
按照文件规定和工作实践经验,逐步探索建立健全了一套严格的监管制度,构建阳光行政体系,提高知法执法服务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有规必从,将培训政策、运作方式等彻底公开、透明,取信于民,以赢得公众的理解与尊重。努力做到公开政务,阳光操作,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力促我市 “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职业培训管理工作向精细化方向迈进。“三公开”是:
(一)农训学校筛选标准公开,各学校自愿参与培训。出台了《农训学校认定标准》,并在市局网站上对社会公布,要求各级各类欲承担“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职业培训的公私学校必须具备适合农民工参训特点的的食宿条件、易于凭技术转移就业的学习专业,剔除吃住不便、歇业、转租、专业不适的培训机构。农民工工作科不专门设立定点学校,敞开培训大门,但以学校认定标准为门槛,按照标准审核学校,确保“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
(二)培训指标公开,学校自主申报参训学员人数。由各个自愿承担农训项目的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掌握各自培训数量。谁招生力度大,谁的培训人数就多。农民工工作科不给各学校分配培训的数量任务,而是鼓励学校以下乡入村宣传、设立村组招生点、上媒体广告、老生带新生等方式,加大招生力度。只要学校招来学员参训,监管人员便到校现场逐一点验,调动了有实力的品牌学校广开招生门路的积极性、主动性,促使各校挑选优秀教师、办精品专业、安置高薪就业单位、争创名星学校,达到扶大助强、让学员靠技术快速致富的目的。
(三)监督管理向社会公开,从人社局自身到社会广泛参与协作联动。农民工工作科主动将培训资料向市纪检部门报备,积极邀请局纪检组、市财政局社保科、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近年来有农训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起深入职业培训学校的教学实习现场,宣传惠民政策,一一核实参训学员,查教案、看笔记,观实训、为结业后外出打工的学员送行。多部门科室协调配合、社会多阶层人士参与,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使农训工作成为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提高了农训工作公开透明程度,扩大了农训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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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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