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创新投资融资新模式 助推城乡建设新跨越
商丘市财政局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主动探索城乡建设的新经验、新模式,全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创造城乡建设的新篇章、新辉煌,让每一分的财政投入更加惠及民生、更加注重和谐、更加关注发展。
一、立足民生,统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商丘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201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37.8%,五年提高11.2个百分点。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十一五”期间,商丘市完成了10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新建供水工程131处,完成投资6.8亿元,解决了156.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投资近10亿元,实施了吴屯、石庄水库除险加固和三义寨引黄灌区节水改造等工程。交通建设方面,形成了以高速公路为龙头,以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县级公路为脉胳的四通八达、干支相接、乡乡相连、村村相通的公路交通网络,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城镇建设方面,城区园林绿地遍地开花。新建、改建了南湖公园、宋城公园、民馨公园、应天公园、青年公园5处综合性公园和金世纪绿地广场、包河滨河公园等二十多处等。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新建、改造了神火大道、南京路等市区主要路段,路网通行能力明显提高。新建的华商大道荣获河南省 “十佳城市道路”。相继实施了污水、垃圾处理厂、污水管网、供水管网、集中供热、城市地下信息管网、天然气西气东输等六大工程,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商丘市相继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正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一系列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商丘市财政局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结果。
二、创新方式,博采众长,合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资金统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商丘市财政局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三年来,市本级争取上级资金近50亿元,用于支持农村农村公路、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安排资金10多亿元,用于支持城区道路、绿化、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实行以奖代补,支持城区区管道路背街小巷改造工程。2009年以来,商丘市财政局对梁园区、睢阳区实施的区管道路、背街小巷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三年累计安排以奖代补资金6000万元,用于支持两区实施区管道路及背街小巷整修。该政策以来,两区修建道路的积极性高涨,区管道路及背街小巷整修面貌一新,两区已修建背街小巷197条,区管道路23条,解决了多年来道路坑洼不平,市民出行难的问题,这项民生工程也得到了市民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三)采取政府主导,逐步探索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
对于市区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以市投资为主,市投资带动区投资和社会投资,三年来累计安排资金达3亿元,园林绿化养护逐步推向市场。对于市容环卫基础设施管理,采取区建、区管、市补助的管理模式。对于道路建设,逐步探索财政、部门、企业共同出资的融资模式,已成功实施了平原北路、包河桥等项目。
(四)注入资本金,搭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平台。组建了市发展投资公司,先后争取银行贷款资金9.5亿元,实施了市四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市政道路等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运用贷款贴息,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对华商广场、长江东西路、污水管网和供水管网、睢阳路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融资,累计融资约2亿元,有效缓解财政压力。
(六)鼓励企业融资,带动社会投资。以市发展投资公司、城市投资公司为依托,以土地注入优质资产和注入资本金,壮大企业融资能力,经营开发城市资产,支持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近期,市发展投资公司拟发行城市投资债券,扩大融资规模。同时组建保障性住房开发公司,负责商丘城区保障性住房开发工作。目前,各项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七)采取BT、BOT、TOT等模式,实施城市重大项目建设。为缓解财政困难,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商丘市积极探索BT、BOT、TOT等多种融资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财政牵头组织,全程参与谈判,采用BT模式建设“商丘市博物馆项目、建设路、豫东物流园区”三个项目,框架协议已经签订,合同额约9.4亿元,项目已开始全面实施。二是采取BOT模式,建设污水处理厂,总投资9300万元,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采取TOT模式,建设二期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12000万元。
三、完善政策,充实制度,着力推进城乡建设有章可循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商丘市以完善政策、充实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使财政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中:以市政府名义相继出台了《商丘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商丘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商丘市县乡公路养护办法(试行)》、《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县乡道路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以市财政局名义或与其它部门联合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暨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商丘市市级工程项目管理操作规程》、《商丘市市级城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商丘市市级工程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商丘市市级园林养护经费和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商丘市市级路灯电费包干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性文件。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有序发展。
四、规范流程,加强管理,提高支持城乡建设服务水平
(一)建立内控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管理流程》、《财政经建业务办理程序及承诺》、《基建项目拨款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基建项目评审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基建项目采购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建设项目评审情况回复意见表》、《建设项目评审情况征求意见表》,以制度的形式进一步规范了财政基建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
(二)严格操作规程,抓好资金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商丘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商丘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二是坚持按工程进度和基本建设程序拨款,积极推进工程款直接支付和工程政府采购,确保基建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从建设项目招投标到建设、完工,全程参与监督项目建设过程,做到事前重参与、事中重检查、事后重决算的全方位财政资金监督。四是根据各建设项目单位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指导与检查,切实推进 “阳光工程”建设。五是继续实行重点项目财务监督员制度,对市博物馆、建设路项目委派了财务监督员。
(三)主动服务,全程参与,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及监管工作。一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进度,及时拨付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工程款。二是主动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建、城建项目建设。三是对基建项目、道路大中修、市区新建路灯、园林绿化新建工程、苗木购置等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按照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工程款、监理费等100%实行直接支付,建筑税款财政代扣代缴,增加了财政收入,堵塞了漏洞。四是深入工程一线,掌握工程进度。坚持深入项目工地,解决实际问题,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参加市政、园林绿化项目现场监督施工、验收,主动参与道路、绿化、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等新建、改扩建、综合整修等工程实地拆迁测量、资金测算工作。
(四)抓好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提高财政投资效益。积极推进工程政府采购,进一步完善“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决算”的财政投资管理机制,把财政投资项目支出预算做实、做细、做准,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管理、政府工程采购管理、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等财政管理中心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量化依据,从整体上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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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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