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稳步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
近年来,平顶山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加快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除汝州市正在进行转轨外,其余县区全部成功实现转轨,各县区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我市国库管理集中支付制度日趋完善,精细化程序逐步深入,运作更加规范高效,资金安全性明显提高。
一、加强领导,明确改革方向
(一)健全组织机构。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自2002年全面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02年底,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转轨工作的领导,为转轨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充分宣传动员。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全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于2003年3月底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到会并讲话,对全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国库管理改革的方向。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重要意义,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为转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三)分步扎实推进。我市的转轨工作主要分三步走,第一步:转换职责,撤销会计核算中心,成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赋予国库支付职责;第二步:妥善安置,积极采取措施,对原会计核算中心人员进行妥善安置,解决财会人员后顾之忧;第三步:平稳过渡,改革初期实行“新资金新办法,老资金老办法”的双轨运行模式,运行平稳后实现合并。市本级、郏县和舞钢市于2003年直接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立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石龙区于2004率先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其他县区于2005年至2010年相继完成了转轨工作。
二、创新措施,着力突破难点
转轨工作涉及人员安置、规范管理、业务培训等困难和问题,矛盾很多。在转轨过程中,我们把握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抓住热点、破解难点,加快推进转轨工作进程。
(一)解决人员安置问题。转轨后会计核算中心原有人员的分流安置问题是转轨工作中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认真研究,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大部分县区将会计核算中心人员整体转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个别县区由于会计核算中心人员较多,在充分听取和尊重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将会计核算中心部分业务骨干转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其他人员安置到其他单位工作,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进了转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解决退回账务问题。由于会计集中核算工作通过多年的运作已被大多数单位所适应,且预算单位原有会计人员大部分都已转行,重新退回预算单位会计账务,许多单位存在一定的思想顾虑,这是转轨工作中的又一个难点。为解决这一难题,我们通过实行“三个服务到位”,实现全部退帐。一是培训服务到位。各县区财政部门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基础上,通过会计函授站对预算单位会计人员进行分批培训,培训合格一批,退账一批,为顺利退账提供人员保障。二是“结对”服务到位。各县区建立国库支付中心业务指导制度,实行“一对一、一帮一”业务指导,即委派原核算中心会计对所服务的单位进行退账后的业务理论和软件操作指导,保证了退账后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三是技术服务到位。为鼓励退账后各预算单位继续推行会计电算化,部分县区实行了由县区财政拨出专款统一购买财务软件,免费为退账单位进行安装、配置、培训和指导。
(三)解决软件操作问题。为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后的技术衔接问题,各县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组织业务骨干和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对财政局有关业务科(股)室、各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进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知识及软件操作培训。在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完毕后,及时回访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问题的难易程度和操作的繁简,采取电话指导解决和上门指导操作解决。及时收集各项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后,协调软件公司及时予以修正和完善。对于一些普遍性、容易出错和混淆的问题,及时通知各部门单位在操作中注意防范,避免同类错误在不同部门单位中发生,提高了业务操作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保证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一)完善管理制度。为确保改革成效,市县两级相继制定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账户设置、支付方式划分、支付程序设定、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支付凭证、年终结余处理和财政内部业务操作规程进行明确和规范,对全面完成转轨工作中所涉及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等管理职能划转进行了明确。同时,为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结合我市财政精细化管理要求,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作为财政精细化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岗位职责,重新梳理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考核体系,市县先后建立了《管理制度》、《业务流程控制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为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形成了责权一致、分工合理、管理规范、决策科学、运转协调、督导有力、量化考评的国库管理工作局面。
(二)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转轨工作的顺利完成,市财政局联合市纪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多次对转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导检查,对县区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提高县区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积极性。并将转轨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指标,对未按时完成转轨任务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四、注重实效,改革成果初显
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全部实现顺利转轨。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县区共792个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纳入改革的预算单位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各种专项资金以及改革前预算单位留存的自有资金。
(二)会计主体责任明确。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核算权仍归预算单位,从而提高了预算单位的理财积极性,增强了预算单位的责任感,预算单位会计电算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改变了过去大量财政资金分散、沉淀在部门和单位的状况,进一步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调控能力,降低了资金运行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每笔财政资金的流量、流向实现全过程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了财政监管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四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到我局调研时,对我局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我市在扎实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省财政厅的要求、先进省辖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国库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范财政资金风险,建立严密规范、高效安全的财政资金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努力推动我市财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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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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