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近日,鄢陵县财政局财监办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县纪检委、财政局、教育局三部门联合组织的治理涉教乱收费活动。此次活动主要治理和规范2010年以来学校的下列收费行为:
一、公办中小学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收费;或以民办教育机构名义变相补课收费行为。
二、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向择校生收取借读费、赞助费行为。
三、强制统一征订,统一购买中小学教辅材料,如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刊杂志等。
四、学校提供盈利性质的服务性收费,如住宿制中学的伙食费、住宿费。
此外,此次检查治理活动,还进一步促进了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收支两条线”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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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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