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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财政局 创新补贴模式 强化监督管理 家电下乡工作成果显著

 

创新补贴模式 强化监督管理

 家电下乡工作成果显著

济源市财政局

 

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是我们党帮助群众提高生产生活质量的一项具体惠民工程,也是“扩内需、保增长”的一项重大决策。2008年全省家电下乡试点以来,济源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大力支持下,坚持“惠农、利民、便民”的指导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简化补贴程序,推行“商家风险垫付、财政事后补贴”的兑付模式。新的补贴兑付模式极大简化了申报和兑付手续,提高了群众的消费积极性,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我市家电下乡产品销量从2008年的9451台、2009年的36285台,到今年(1-7月份)的30788台,销量逐步攀升,累计拉动社会消费1.46亿元;补贴金额从2008年的150万元、2009年的909万元,增至今年(1-7月份)的750万元,补贴力度逐步加大;户均购买率由8%上升至64%兑付率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农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比率始终处于全省前列。

总结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有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与大家分享:

一、领导重视、政策扶持是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保证

领导重视是作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家电下乡工作实施以来,济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家电下乡工作确定为市十件民生工程之一,列入市政府工作台账,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督导检查。市财政列支近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组织及各项活动的开展。为提高销售网点的积极性,协调国税部门对认定的网点,准予领取小规模纳税人手写发票,在每月征税额不低于原定额税的前提下,按发票开具金额的3%征税。对城区新认定的太阳能热水器、小家电等指定网点,则根据所处地段和经营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可以说,领导的充分重视和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为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势宣传、营造氛围是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前提

为提高家电下乡工作的知晓率和美誉度,我们调动各方力量进行大强度宣传。一是集中宣传。举办“济源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印发《济源市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公告》和宣传单,在全市各行政村张贴、散发,进行大范围、高强度的集中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二是媒体宣传。在新闻媒体开设家电下乡专题专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进广播电台直播间与农民群众热线互动,解疑答惑。三是借机宣传。利用清明会、小满会等大型集会,举办家电下乡产品展销会,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直观认识,增强群众的购买信心。特别是人流量大、商家较密集的市清趣园广场举办家电下乡产品展销会,启动家电下乡宣传月暨销售企业现场兑付仪式,由于准备充分,组织和宣传到位,仪式气氛热烈,宣传效果明显,现场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52台,兑付补贴资金15000元,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四是阵地宣传。组织各销售企业和网点张贴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喷绘版面,公布家电下乡现场兑付流程图,印制散发宣传资料,以短信、车体广告、宣传车巡回宣讲等方式进村入户宣传。大规模全方位的宣传极大地提升了家电下乡政策的知名度,做到了农民朋友家家知晓、人人知晓。

三、为群众着想、让群众满意是创新补贴模式的动力

家电下乡政策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利国利民的好事,但经过2008年的运行,我们发现群众对此项工作满意度不高,有的群众领取补贴资金需要财税所多次通知,有的甚至直接放弃申领补贴资金。这种现象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到有关部门、商家了解情况,到群众家中走访了解主要原因。有的群众说买台家电领取补贴百十块钱需要两三个月,哪有时间等?山区群众说领取几十块钱的补贴资金需要往返几趟,扣除车费和吃饭钱说不定还亏本?有的群众说买完家电就要出去打工挣钱,不能因为领补贴“因小失大”…… 家电下乡补贴变成了农民“弃之不舍,食之无味”的“鸡肋”。反思群众的话,我们进行了换位思考,不错,家电下乡补贴政策是好的,但在执行政策中,我们站在部门自身工作角度考虑的多,站在群众立场考虑的少,这种“按部就班”的补贴方式必须改变。

为破解这一难题,2009年,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农民群众和销售网点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同意,确定了“商家风险垫付、财政事后补贴”的资金审核兑付办法,制定并下发了《济源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和《济源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办法》。具体来说就是:农户购买产品当场支付87%的货款,销售企业垫付13%补贴,一定时间内企业将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相关资料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在审核无误后通过集中支付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经销商。

新的补贴方案有三个方面的好处:一是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原来需要农户花时间办的手续由经销商代办了,农民可以在购买家电时直接得到补贴,切实起到了惠民、利民、便民的效果。二是将各乡镇从家电下乡事务中解脱出来。新办法实施后,各镇家电下乡审核办公室(乡级财政审核部门)不再承担审核职能,能抽出更多人力服务乡镇发展。三是强化了经销商的责任意识。新的补贴模式由经销企业和市财政部门分别承担,前者负责农户资格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购买者现场兑付补贴,并将农户相关资料和汇总表提交财政部门集中申报。市财政部门在审核后,按照规定时间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销售企业账户。虽然市财政部门的审核工作量急剧加大,但由于是集中审核,审核效率明显提高,而经销商为了及时拿到补贴资金,对农户信息的提交积极性比“只卖产品,不管申报”时明显提高,责任意识明显加强。

作为家电下乡工作的延伸,我们对一类(城镇)低保户家电拥有量及3年内的购买意向进行了抽样调查,针对群众意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济源市一类低保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办法》,把城镇低保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纳入市财政补贴范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专项列支。让社会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了国家优惠政策的好处,家电下乡工作真正做到了想群众所想,让群众满意。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是确保政策落实的关键

为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们本着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的原则,不断加强家电下乡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健全培训机制,规范程序,为现场兑付奠定良好基础。为确保新的兑付办法的顺利实施,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补贴实施方案,明确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和任务。在工作中坚持试点先行,选择3家销售网点作为现场兑付改革试点,通过试点不断完善兑付程序,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通过培训会、座谈会、印发培训手册等形式对销售网点和销售企业电脑操作员进行家电下乡推广政策、信息管理系统操作、销售兑付补贴程序等方面进行强化培训。充足的准备工作为实现销售企业现场兑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的后期审核兑付工作做到准确无误,提供了良好基础。

二是健全网络机制,便民惠民,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在家电下乡工作实施过程中,售后服务的好坏,一度是老百姓议论的焦点。我们本着方便群众、优质服务的指导思想,着力抓好网络建设和售后服务工作。一方面整顿规范销售网点。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重新认定了镇级销售网点,在每个镇合理分布了23家销售网点,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和《济源市家电下乡合作协议书》,通过以会代训、观摩学习等方式,切实加强网点培训,不断提高销售网点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一方面健全完善售后维修服务网络。借助海尔济源维修总代理的技术实力,在山区五个镇和平原两个镇设立了“济源市家电下乡指定维修服务站”,采取统一招牌、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的办法,与各服务站签订了《济源市家电下乡维修服务合作协议书》,建立奖惩办法,调动了服务点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了下乡家电的售后服务。

三是健全约束机制,完善制度,强化对经销商的检查督导。为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们本着统一完善、科学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约束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根据《河南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行为规范》,我市家电办制定出台了《济源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办法》,对销售网点的硬软件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由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家电下乡市场销售秩序进行巡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实行日常巡查制度和抽查回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经营状况、现场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巡查。对销售企业每批申报的补贴,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农户进行电话回访和现场查问,对每批家电下乡销售补贴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对购买两台以上的产品单独造册登记。完善社会监督和媒体督导机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离休老干部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在报纸、电视、电台开设家电下乡专栏,不定期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发布对网点的监督情况通报。建立咨询投诉机制和奖惩机制。向社会公布了财政、商务、工商、质监和整规等五部门热线电话,全天候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定期对销售网点的产品销售、录入报表、售后服务、工作配合以及社会反映等进行评比,公布评比结果,年终对先进网点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旗号销售仿冒商品和虚假宣传等经营行为;查处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2009年,我市共查处经销侵权太阳能热水器案件一起,没收侵权太阳能热水器5台;取缔无照经营计算机一户;查处冒用“家电下乡”名义进村从事虚假宣传案件10起。针对一家新飞电器专卖店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取消了其网点经营资格,进行了经济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家电下乡产品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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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