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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财政局细化预算基础管理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细化预算基础管理工作

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三门峡市财政局

 

2001年实行部门预算改革以来,三门峡市财政局从强化预算管理基础工作入手,以做实做细各项基础数据为切入点,健全预算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大力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并依托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了以财政预算管理为源头,国库集中收付为主线的预算管理体系,在提高了预算编制准确性的同时,不断增强了财政预算的约束力。

一、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基础性数据库

在财政供养人员经费管理方面,以增强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为目的,建立完善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财政供养人员基本情况,逐步实现了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等数据的动态管理。

(一)及时收集人员编制信息,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的动态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数。

每年审核部门预算基础资料时,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资料,重新核定财政供养单位人员信息,对单位行政事业编制、财政供养人员数量、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等资料逐一进行登记,并和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局等单位联系沟通,特别是对不确定的数据资料,严格审查、落实。预算执行中,对每月新增人员,严格审核编制卡、工资审批表等,并对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并与有关部门适时信息共享。

全市特别是市本级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数量,2005年至2009年全市财政供养人数稳定控制在7.8万人,市本级财政供养人数稳定控制在1.22万人。

(二)不断完善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

加强市县两级预算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对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系统进行升级,及时对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数据库的相关数据情况进行修正、更新和完善,确保了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动态管理的准确无误。

(三)完善编制、人员和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增加人员时,由人事部门按现行人事计划管理办法直接受理研究;政策性超编的,用人单位要向编制部门写出专题报告,由编制部门核准、报编委批准后,人事部门据此研究用人单位的增人计划。财政部门按增人计划调整人员经费预算并核拨人员经费。人员变动时,单位持《增人计划卡》和有关手续在当月到人事、编制、财政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完善并充分利用人事编制工资管理系统,对各级各部门编制、实有人数和工资发放实行网络化管理。

二、大力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一)制定详细的人员经费定额标准。

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年终考核奖励、津贴补贴按政策和人事、组织、老干部局等部门审批数安排;医疗金按照工资总额的11.5%安排;住房公积金按照工资总额的8%安排;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5%安排;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安排;离退休费按照政策据实安排。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制定方面,我市按照实事求是、兼顾需要与可能、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单位承担的事权和专项工作的不同,在认真进行基本支出分析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行业差异和历史支出水平,本着尽可能满足“保运转”的基本需求、不造成资源浪费的原则,对前几年实际支出水平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支出逐笔审核,剔除非运转必需的开支,找出各部门的不同特点和应有的实物定额和定量,逐步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部门预算的保障水平。为确保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落到实处,我市采取综合定额与分类定额相结合的办法,对单位公用经费进行了细化,分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会议费、交通购置费和其他等。在核定单位公用经费时,严格按照单位编制人数核定,超编单位按编制数,对空编单位给予适当的鼓励,也按编制数核定,综合定额按地市级、副地市级、公检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各局委办、处级事业单位等6个档次分类别、分编制、分标准进行核算,同时与水电管理部门、采暖公司进行沟通,制定与实际支出需要相适应的公用经费标准。如果是独立办公(即不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综合楼办公的)的单位,按单位编制人数每人每年1180元标准安排水电费及取暖补助。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生均公用经费的上限安排。对国家级、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按照市文明委提供的单位名单,根据编制数安排公用经费。对学校、驻军单位取暖费按采暖面积和取暖费定额标准给予安排。

(三)制定严格的车辆经费定额标准。

严格控制车辆经费开支,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我市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实行定编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使用办法,建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对各单位车辆车牌号码进行逐一登记。凡新购买车辆,必须有车辆定编证后方可列入部门预算,否则不予拨付经费。

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不断完善车辆经费标准。按照单位级别、车辆新旧程度,制定了车辆燃修费用标准:三年以内的在编车辆,正处级单位每车每年1.5万元,副处级单位每车每年1万元,科级单位每车每年0.5万元。三年以上的在编车辆,正处级单位每车每年2万元,副处级单位每车每年1.5万元,科级单位每车每年1万元。车辆燃修费用标准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推动了各单位科学合理使用公务用车。使各单位树立了勤俭节约、节能减排的管理理念。

严格车辆报废审批程序。凡报废车辆,必须先取得车辆管理部门核准的报废手续,再报经市国资办批准方可核销账务。对报废车辆实行规范处置,所有出售、顶账车辆,必须报经市国资办同意,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签定规范的协议后方可处置。对报废车辆,财政部门及时停止车辆经费核拨。

三、加强项目库管理,切实规范项目支出

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我市以建立“项目库”为抓手,以项目的滚动和动态管理为重点,规范和完善项目支出。

(一)建立项目入库“闸门”。

2005年开始,我市全面启动了市本级项目库管理改革,改变项目随意报送的做法,将预算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项目库管理包括三方面项目信息: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业主、主管部门、工程概算、选址、项目背景、建设内容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项目动态信息(包括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已完成投资、到位资金、财务支出等)、项目档案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文、会议纪要等)。在项目入库时建立一道评审“闸门”,对入库项目进行严格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加强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审,对常年与跨年项目进行滚动管理。

(二)规范项目库中项目。

不断细化项目预算,明确每个项目的承担单位和具体内容。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清理项目库中已到期的项目。积极推动项目的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探索“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考评”的项目管理机制。2010年,又进一步扩大项目库的应用范围,对财政待分配资金编制项目预算,实行动态化管理,初步建立起了一套科学有效、管理规范的项目运行机制。

四、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财政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完善,目前,我市财政系统市、县、乡三级广域网和市、县财政部门局域网已经建成,财税库横向联网以及覆盖税务、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和部分预算单位的市级财政城域网相继投入运行,全市财政网络平台已初步实现纵向贯通和横向互联,预算编审、预算执行、工资统发、税收入库实时监测、非税收入监管、政府采购、乡财县管、村财乡监等核心业务系统全部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其中,市本级从2004年引进太极华青部门预算编制系统,目前,已有372个单位纳入预算编制系统;所辖县(市、区)也于2006年全部使用太极华青《部门预算编制审核系统V4.0》系统进行部门预算管理。我市使用的非税征收系统为《河南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V2.0》,功能上涵盖了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征收管理、银行代收管理、票据管理、帐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对促进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推动票款分离、罚缴分离,规范政府收费、罚款等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较好实现了“以票控费、银行代收、网络监管、资金直达财政”的管理要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2007年根据省厅统一要求,市级更换河南版预算执行系统V6.0C,经过两次升级,目前已经运行稳定。工资统一发放业务于2001年开始正常运行,2006年,7个县(市)区统一安装了中财信开发的工资统发系统5.0版,市本级也进行了软件升级。目前全市共有5.73万人纳入工资统发业务,月支付工资1.2亿元。通过一系列网络技术手段的成功运用,我市基本实现了以预算管理为源头,以国库集中收付为预算执行主线的网络管理体系,为财政改革的顺利推进和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虽然我市在财政预算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要实现财政部、省财政厅“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部署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积极学习和借鉴兄弟地市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我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我市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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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