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财政为“平安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近日,在焦作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的焦作市平安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焦作市财政局荣获“焦作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主要做法:一是提高综合治理经费标准,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市县乡三级财政将原来按人均0.1元、0.2元、0.3元标准安排的综治工作经费,分别提高到了0.3元、1元、2元。2008年市本级财政将平安建设专项经费由原先每年600万元提高到880万元,2009年提高到1000万元。投入300余万元,增加了城区500名巡防队员工资,并为其缴纳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新购置了巡逻服装器械。二是落实平安建设奖励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焦文〔2009〕40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奖励资金,对6个平安建设先进县(区)、13个先进成员单位和25个“AAA”平安乡镇(街道)进行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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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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