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政:出台百亿稳企稳岗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送来“及时雨”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冲击和影响,3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决定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其中,省级基金规模60亿元,市县基金规模40亿元。3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黑政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标志着全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办法》旨在通过财政政策与金融、产业、就业等政策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基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推动形成倍数效应。《办法》明确了稳企稳岗基金的主要目的、运行原则、使用方向、运行方式、工作程序和政策期限。在使用方向上,将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电商平台等行业困难企业;吸纳就业多、资金暂时遇到困难的制造业中小企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解困;高校毕业生等创新创业。在运行方式上,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由省财政厅负责管理,在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使用工作专班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采用三种运行方式,一是通过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政策,支持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撬动银行放大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对贷款损失发生担保代偿的融资担保及省级再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二是通过补助激励政策,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给予补助。三是通过周转金借款,对暂时面临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续贷倒贷提供应急周转支持。在执行期限上,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下一步,黑龙江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将迅速推进基金政策落地落实,让企业早受益、多受益,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并密切跟踪基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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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