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6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日前,黑龙江省启动了2016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黑龙江省2016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标准确定为118.58元/亩,补贴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4675.84万亩。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拨付各市县和省农垦总局,各地将在收到补贴资金之日起15日内,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提供的分户数据抓紧进行补贴公示,并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兑付补贴资金,确保大豆种植者及时足额拿到补贴。补贴资金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封闭运行,禁止以现金形式发放,禁止集体或个人代领转付,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款项及费用。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黑龙江省将开展2016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政策预期目标如期实现。根据《财政部关于明确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管理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财建〔2016〕871号)相关规定,各级财政、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自2017年度起,国家将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调整为大豆生产者补贴,与玉米生产者补贴统筹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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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