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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财政局创新管理模式四项措施盘活国有资产

  黑河市财政局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采取四项措施,盘活、用好国有资产,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提升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信息系统监管。利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监管国有资产形成、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有效防止单位随意处置资产,提高了资产管理效率。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会同财政监督部门开展行政事业资产专项清查,抽查预算单位31家,重点检查帐外资产和不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置资产问题。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通过检查,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识,促进了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实现“收支”两条线。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的规范化管理,对出售、转让、置换、报废、出租出借资产等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实行资产处置申请、评估制度,坚持公开处置原则,并做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切实把好资产处置“评估、拍卖、入库”关,有效防止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流失。截至2013年11月份,黑河市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完成480万元,同比增长27%。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优化整合国有资产,加强对国有资产使用管理,避免国有资产重复购置与闲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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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