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力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
一年来,黑龙江省财政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助力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整合支持经济发展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增强发展能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同步提升。完善促进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大绿色食品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扶持力度,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和进出口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口岸通道建设,推进对俄经贸转型升级。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启动“营改增”试点,落实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取消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31项,推进科技创新,实施专利权质押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推动淘汰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增加生态功能区市县转移支付。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推进生态功能持续恢复和提升。
特别是,黑龙江省财政大力度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修复水利设施,强化农技推广应用,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动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保持粮食生产第一大省并实现“十连增”。在全国率先开展粮食直补资金质押贷款,开展种粮大户贷款担保和贴息试点,支持粮食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建设仓储、烘干设施,缓解农民集中售粮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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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