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经费使用,加强财政支出监管,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市财政局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公务卡结算替代现金支付、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改善公务卡制度推广环境。会同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组织中国银联黑龙江分公司和各市级公务卡代理银行,多次深入各基层预算单位开展培训工作,使各单位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公务卡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熟练掌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努力适应改变减少现金结算方式,形成主动用卡、自觉用卡的良好氛围。同时,牵头协调与公务支出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企业,积极受理公务卡。进一步加大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及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维修供应商、火车票售票点等单位的POS机布设的数量和密度,改善我市公务卡市场受理环境,满足公务支出刷卡需要。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切实提高使用效率。在相继出台的《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市直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凡纳入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方式或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算。预算单位财务部门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查询报销人员的公务卡消费时间、金额、刷卡商户等公务支出信息,并与发票、签购单等票据进行核对,有效保障了公务支出的真实性。财政部门对公务卡支付的每一笔公务支出实施动态监控,对违反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违规公务支出,进行快速核查处理。
三、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不到位、未按规定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公务卡使用频率偏低以及现金使用量较大的预算单位,除通报外,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建立健全单位财务内控制度,规范财务报销与会计核算程序,完善公务卡日常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必要时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从而增强财务支出的透明度,规范公务支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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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