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三岔口镇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努力节约财政资金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三岔口镇财政所严把采前审核、招标监督、履约验收三道关口,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半年,全镇共完成永和村育秧大棚、光星村体育器材、三岔口村太阳能路灯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5个,实际采购金额14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近20万元。
一是采前审核。严格审核申报的采购计划,对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依照有关规定,结合采购要求,合理确定采购方式。除单一来源采购外,采取招标等方式。
二是招标监督。与项目主管单位及镇纪检部门组成监督小组,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全程跟踪监督所有招标项目,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行。
三是严把履约验收关。对采购合同逐条审查,防止串通合谋。成立联合验收组,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提供产品、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验收,达到合同规定后才能拨付相应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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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