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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超级种粮大户补贴项目复审工作已完成

  

  为培育和发展种粮大户,促进粮食生产,佳木斯市积极推进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具体推进,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年初,经村、乡、县逐级审核,全市共有310户农民通过种粮大户资格认定,其中:实际种植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超级种粮大户”共54户。按照补贴政策,对种粮大户的财政补贴采取贴息奖励和对超级种粮大户项目补助的方式。对超级种粮大户当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农机具购置和粮食生产保险等方面投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超级种粮大户补贴项目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补贴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佳木斯市财政局于11月18日至22日,开展了对全市各县超级种粮大户补贴项目复审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厅下发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迅速制定了审核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核事宜,保证了审核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严格审核程序。对种粮大户项目建设情况,要求村、乡、县全过程逐级审核,并成立由水利、仓储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审核组,按照行业标准对项目建设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对超级种粮大户资格和投资项目审核材料,按照个人信息单独整理存档,为今后继续完善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奠定了基础。

  经过严格审核,确定全市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的超级种粮大户39户,共剔除种粮大户不合理投资额达两千多万元,提高了审核工作质量,确保财政资金真正发挥使用效益。通过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将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种粮大户,促进土地规范、合理和有序流转,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机械化作业,提升佳木斯市粮食产业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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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