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财政局扎实做好年底前重点财政工作
一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积极培植财源。对照年初确定的重点产业项目和招商引资目标,深入项目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联动效应,支持企业发展,培育壮大财源,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实现增长目标。加强与国地税部门沟通,加大调查分析力度,摸清税收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重点企业税收监控力度,了解掌握税收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力度,确保完成收入任务。三是加强支出管理,依法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节支政策;对日常公用经费中的“三公”经费和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按5%比例压减,并将节约资金全部用于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认真清理结转结余,对财政总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结余进行剖析,没有特殊理由的收回总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新增支出项目,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和严肃性。四是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保大局、保重点、保大事”的原则,加大对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积极筹集灾后重建资金,确保灾民温暖过冬。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对财政大额预算资金支出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加强账户管理,完善制度建设,严格预算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审批程序,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国库资金占用清理工作,通过催还、扣款、以资抵债等措施保证借款单位按时限及时还款,加大对呆死项目借款的核销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举债的审批程序和有关规定,建立预警机制,防范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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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