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哈尔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部门联动,通力配合;全面协调,平稳过渡”的原则,市财政局与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我市“营改增”试点启动工作。
截至目前,我市国税、地税部门联合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3869户,其中,交通运输业3907户现代服务业9962户。上述已确认的试点纳税人中,已有11863户在国税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和税种确认,国税部门对其中2012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的337户试点纳税人,全部完成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由于大部分交通运输业个体工商户未达到起征点,不使用发票,因此尚有2000余户试点纳税人未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为确保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将积极做好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大“营改增”税收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同时,深入试点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切实做好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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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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