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 出台四个文件 强化五项措施 规范国有出资企业管理
7月19日,牡丹江市财政局召开上半年国有出资企业经济分析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主要企业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印发了《牡丹江市属国有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试行)》、《完善牡丹江市属国有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方案》、《牡丹江市属国有出资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试行)》和《牡丹江市属国有出资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通报了市属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总结了一个时期以来的国有出资企业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落实中央“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建立高管人员聘任制度,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工作章程、相关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实施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包括目标绩效考核和综合绩效评价两部分内容。今年首先在国投公司、城投公司和龙盛公司3户企业实行目标绩效考核,试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绩效工资制度,在全部市属国有出资企业实行综合绩效评价。三是根据实际向重点企业派驻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可以兼任企业监事会主席或执行监事,实行统一管理,每届任期3年。财务总监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资产质量、国有资本保值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实行重大项目和重大支出联审联签制度。四是确保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要按照预算指标和时限要求,及时足额上缴经营收益。市国资办要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加强中介机构资格审查、强化企业决算审计、跟踪产权转让等措施,确保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指标。五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各企业要积极配合国资管理部门,严格国有产权和股权流转监管工作,高质量地上报企业财务数据分析,及时进行产权登记,完成各项国资管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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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