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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县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见成效

  

  两年来,东宁县扎实推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初步建立起“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考核相结合,分级分类、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倾斜得当”的绩效激励机制,激发了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共为患者让利890余万元,基层医务人员年人均工资增长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次、门诊急诊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5%和16%,群众满意度达100%。

  一是合理设置分配系数,确保公平性。设置四个岗位系数向业务骨干和贡献较大人员合理倾斜,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一是按职取酬,设置职级系数,通过设置职级系数拉开工资差距,突出个人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价值。二是按劳取酬,设置工作量系数,使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实际贡献挂钩,体现威望高、患者多、贡献大的业务骨干的工作价值。三是按龄取酬,设置工龄系数,调动工作年限较长职工的积极性。四是按绩取酬,设置考核系数,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考核档次,限定优秀、良好、一般比例,拉开考核测评分档次。

  二是严格规范考核程序,确保激励性。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测评办法和规范的考核程序。一是对考核者实行定量测评,提高考核质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群众同时参加评定,采取量化打分、加权评定、综合测评的定量测评办法,有效遏制了人情分。二是对被考核者实行分类考核,实现公平竞争。将参加考核人员按照岗位类别分组,优秀、良好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组中,使所有岗位人员均获得竞争机会。三是建立“双考核双挂钩”机制,严格考核保障。实行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和机构负责人考核、医疗机构对工作人员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与职工绩效工资挂钩,对于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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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