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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嫩江县长福镇土地流转效果显著(图片)

  

 

  5月8日,嫩江县农村财政研究分会,由县农村财政研究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及部分理事、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长福镇就土地流转课题进行了实地调研。 

  长福镇是距嫩江县城较近的平原乡镇,共有12个行政村,20个自然屯,人口2.1万人,6222户,耕地面积21.8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0.4亩。2012年以来,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战略部署,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全力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实现土地规模经营、连片种植、大型机械化作业,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镇已组建多种形式的种植业专业合作社17个,注册资金5496万元,入社社员5100户,占全镇总户数的95%,合作社覆盖了全镇所有的村屯,已流转土地16.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5%,创新了土地经营机制,基本实现了农业转型发展。 

  为推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验,该镇根据各村的实际,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共采取四种模式。一是采取“土地入股、合作经营”的模式。以长福镇德胜村、长庆村为代表,以村“两委”班子为主体,组建种植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带地入股,整村推进,种地前预交生产成本资金,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由村委会主任任理事长,村书记任监事长,全体入会社员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秋后按土地平均产出进行分红。二是采取“入股为主、租赁为辅”的模式。以长福镇德发村、光辉村为代表,农民可用自家土地入股,也可用资金入股,每股5000元,用吸纳的股金承包外出打工及不愿入股的农民土地,实行分区管理核算,秋后算账分红,也实现了整村推进。三是采取“企业或社会投资、合作社经营”的模式。以长福镇中合村、巨胜村为代表,合作社与企业和社会上有实力的投资者签订土地合作经营协议,将村民的土地以每公顷6000元的价格承包给企业或投资者,承包期3年。同时,种植结构要与县示范带标准要求进行,土地经营管理权交给村种植合作社,机械作业必须由村农机合作社承担。此种模式规避了经营管理风险。四是采取“村内部村民自原成立合作组织”的方式。由村民自发组建种植合作社,承包村内农民的土地,形成土地规模经营,连片种植,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通过土地流转,彻底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的低效益、低产出的传统种植方式,实现了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的高产出、高效益、高收入的现代农业。带动和促进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使大量的农村富裕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外出 打工,投入到二、三产业之中。全镇常年外出务工人员达3890人,季节性外出打工2110人,2012年实现劳务收入4600多万元,2012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407元。通过镇党委和政府领导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算账对比等引导,通过实实在在的高收入、高效益,全镇村屯土地流转工作互相比着干,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为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土地规模流转,有效减少了农民土地纠纷问题,减少了过去贫困户种地难、缺少资金等问题。村屯的干部把主要的精力都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上,村屯面貌大幅度改观,实现了民风淳朴,和谐幸福,广大农民享受到了土地流转带来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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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