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效果显著
国家 “家电汽车下乡”政策将于2013年3月底结束,从2009年初至今,为期四年的“家电、汽车下乡”政策的执行成效极为显著。四年来,呼玛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数量为12,221台,销售金额为 2,966.6万元,补贴金额为 3,579万元。销售国家确定为汽车下乡产品的农用车辆1,001台,销售金额1,019.3万元,补贴金额103.8万元。四年来,县财政始终坚持100%兑付补贴资金,并因此获得黑龙江省财政厅“家电下乡先进县”称号。
“家电汽车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平板电视、电脑等新型家电产品大量进入农村家庭,极大地转变了农民的消费观念,提升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不仅使农民获得了实惠,而且较好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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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5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