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公务卡制度改革步伐,确保年底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由市财政局制定、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切实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凡纳入《哈尔滨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17项公务支出项目,原则上必须使用转账方式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为确保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顺利实施,市财政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定点饭店、火车票售票点等与公务支出密切相关单位的POS机具布设数量和密度,改善我市公务卡市场受理环境,满足公务支出刷卡需要。通过创新技术手段,实现了财政部门对财政零余额账户或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强化了财政监督。同时,深入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委党校等部门,对公务卡制度改革进行宣传培训,提高机关干部使用公务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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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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