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成功举办全省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培训班
日前,为全面启动实施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试点工作,确保国家补奖政策落实到位,黑龙江省财政厅在大庆市举办了全省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培训班。全省15个牧业、半牧业县(市)和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市财政局的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期间,省财政厅详细解读了国家有关政策,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各市县交流了前期工作准备和项目实施情况;讨论修改了《黑龙江省〈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通过集中培训和交流讨论,使各试点市县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和要求,为下步启动实施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工作基础。
从黑龙江省15个试点县(市)前段工作情况看,截至目前,各级财政共安排落实65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确保了各项准备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开展了草原清查确权。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展开全面清查工作,草原确权面积2021.1万亩。二是落实了草原承包责任。各地依据《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规定,落实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对草原确权面积全部承包到户。三是统计完成了牧户信息。各地结合黑龙江省实际,确定饲养奶牛2头以上或饲养肉牛5头以上及饲养羊10只以上的承包草原农户为牧户,建立了牧户信息档案,共核定符合补奖机制牧户综合补贴的牧户数量为208841户。四是划定了基本草原范围。各地按照基本草原划定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将集中连片的重要牧业使用草原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原划为基本草原。五是建立了管理档案,制作了草原分布图。各地以使用权单位为基本单元,逐级建立草原权属管理档案,制作草原电子地图,逐步建成草原地理信息系统。六是制定了人工草地更新规划。各地结合黑龙江省实施的《黑龙江省苜蓿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2011年留床的583.6万亩人工草地面积,制定复壮更新计划,按项目管理,分年度实施。七是完成了补奖信息录入准备工作。各市县以行政村为基础单位,将草原承包、牧户信息等相关信息录入“家庭承包户导入模版”,并在导入上报前进行认真的信息核对,确保了上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为确保下步工作顺利推进,省财政厅对各相关市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承担起协调责任。二是进一步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快数据审核工作,认真、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四是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数据信息采集及宣传工作。五是做好资金发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市县财政要与部门密切配合,编制实施方案,审核禁牧补贴、牧户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通过“一卡通”及时将补助资金兑现至农牧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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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