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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建制度、创机制 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七台河市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健全规范采购机制,有效杜绝了人为操纵招投标现象,确保了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高效运行。

一、实行“五公开”,即:公开采购项目信息,借助省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将所有采购项目信息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公开采购限价,将采购人拟投入采购项目的最高资金数额,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明标明投。公开评标办法,将评委选择中标人的定标原则和评分细则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公开投标人详细得分和价格,将评委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评判的具体得分及投标具体报价,现场向投标人公布。公开招标结果,将预中标供应商名称和预中标价格在网上公告三天,与预中标人一起接受公众监督,如无异议,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严把“五道关”,即:严把资质关,现场审验供应商资质,资质不合格即退出招标。严把技术关,由评审专家审核技术参数是否满足采购需求,不合格即退出招标。严把服务关,售后服务没有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即退出招标。严把评审关,对满足要求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评审确定预成交供应商。严把履约验收关,由采购单位初验合格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验收。

三、询价“全封闭”,即:在询价采购中,采取无人接收封闭式自动传真报价,并在报价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采购办监督人员共同进入询价室,按程序宣布采购人、询价采购项目、预算价格等信息,然后根据报价单的顺序编排页码,并在完成相关登记后进行价格比较和技术参数核对,最后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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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