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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新农保试点 13万农民可领“养老金”

  69岁的张德才是宝清镇和平村农民,自2009年12月起,他和老伴一分钱不用缴就可以每人每月领到55元的养老保险,用他的话说“简直是天上掉馅饼”。有了养老金,不但生活宽裕了,酷爱读书的张大爷还用这份“偏得”的钱买回了自己喜爱的书籍。

  宝清县是我国14个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之一,2009年12月启动,农民按年缴费,可自愿选择100至500元5个缴费档次,最高不超过1000元,至60岁止,政府根据其不同的缴费标准每年给予30元到50元不等的补贴。60周岁以上老人不需缴费,每人每月即可领取由政府全额补贴的55元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规定,年满60周岁,新农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和平村的姜景喜今年61岁,2009年12月,他一次性缴纳7500元加入了农村养老保险,从2010年5月起,他每月都可以领到115元的养老金。

  对于农村重度残疾、低保、五保缴费困难群体,宝清县政府每年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梁淑荣57岁,宝清镇亨利村农民,瘫痪在床不能自理,和女儿一起生活,低保费是她唯一的经济来源,宝清县政府每年为她缴纳100元的养老保险。她感动地说:“政府真好!再过两年我就能领养老金了,这些钱够我吃药的了。”

  据统计,2010年,宝清县全县145个行政村共81145人参保,缴纳保费1164.88万元,基本实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省政府给予定额补贴157万元,县政府给予定额补贴104万元。截至2011年4月,累计发放养老金2092万元,13万余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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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