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财政局整体提升同步监督水平 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和效益最大化
2010年以来,大庆市财政局深入落实全省市县财政局长会议精神,不断创新财政监督工作的理念、方式和举措,切实加强财政同步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全方位提认识,切实营造同步监督的良好环境。采取广泛宣传发动、科学调整职能、健全完善机制等举措,着力形成共同抓监督的整体氛围,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工作态度上,实现由过去“要我监督”向现在“我要监督”的重大转变;在工作方式上,实现由重资金分配向全员抓监督的重大转变;在工作运行上,实现由侧重事后监督向全程加强监督的重大转变。
二、全过程抓提标,持续扩大同步监督的质量效果。一是掌控源头,共同把关抓预算。在编制预算时,从源头上提早介入同步监督;严格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保证项目概算科学严谨;加大财政资金审减力度。二是盯住收支,全程监控抓执行。一方面,对资源税从价计征、石油价格变动、汇率波动影响财政收入的因素进行调研,并加大税收执法力度,重点打击偷税、漏税、协税等行为。另一方面,重点对项目资金和民生资金进行检查。2010年,共监督检查专项资金1138项,资金16.8亿元,纠正违规违纪资金1261.93万元。三是全面评价,规范运行抓效益。针对财政资金分配的不同行业和领域,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联合互检和指定项目重点检查相结合等有效手段,对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综合评价,保证资金使用发挥最佳效益。
三、全领域强保障,着力完善同步监督的工作体系。一是组织领导保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推进会,专项部署推进同步监督工作,分管领导经常研究和督促分管科室财政同步监督工作,及时解决工作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监管力量保障。配齐配强监督力量,并给予充足的经费保障,在干部提拔任用上给予重点考虑,调动了监督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长效机制保障。坚持制度建设与财政同步监督相结合,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投资评审制度和集中收费制度,前移监督关口,保证同步监督成果不断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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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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