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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不断强化社区基础建设

  哈尔滨市每年都把社区建设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优先给予资金保障。

  推进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社区基础设施是居民自治的平台和群众活动的舞台,2007年以前哈尔滨市主城区社区公益用房达到300平方米标准的只占13.5%,严重影响了社区工作和居民活动的开展。从2008年开始,哈尔滨市大力推进社区基础达标建设,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规划》,安排市财力补助资金6189万元,推动全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规划的落实,市委将社区公益用房建设纳入区、县(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市政府将其列入“惠民行动”和重点督办项目。为克服老城区项目地点难找、建设经费紧张的状况,各区结合实际,广开渠道,倾力推进,在深挖有效资源上狠下功夫。在建设方式上,采取了创新性举措,出台了《哈尔滨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和设置标准统一配建公益性服务设施,竣工后移交给区政府,产权归国家所有。配建的益性服务设施使用的土地,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市政府在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土地估价时给予适当的让利作为补偿。”并以市规划局、民政局等10部门名义,下发了《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明确了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和内容,还将开发企业配建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情况,纳入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力开展遗留问题清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部署,民政、建委、规划、住房等部门约谈开发商,对2006年以来,未移交社区配建公益用房进行清理、追缴。经过努力,除3处由于开发企业已废业无法移交外,工程竣工的45处已移交到位,工程未竣工的26处签订了移交协议。同时,积极挖掘资源,将具备条件的闲置锅炉房改建为社区用房。2008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社区建设、经费等资金5.82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1.68亿元),建设达标社区公益用房344处,新增面积11.1万平方米。至2010年底,全市社区基础设施达标率提高到75%,平均使用面积提高到312平方米。今年,计划投入社区建设资金1.4亿元,到年底,完成主城区社区公益用房使用面积全部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硬性目标。

  大幅度提高社区办公经费。社区办公经费由2008年的每月1200元提高到3000元,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由2008年的每年2000元提高到1万元。针对社区公益性用房面积的增加,社区供热费的支出相应加大,社区因供热费挤占工作经费,导致社区活动无法开展的实际,2010年,市委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解决全市社区公益用房供热费。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哈尔滨市社区公益用房热费交缴及补助办法》,由市、区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社区公益用房供热费按民用房热费标准进行全额补贴。2010年,全市为符合热费补助的社区公益用房,补助热费408.8余万元,极大地减轻了社区经济负担,深受基层欢迎,保障了社区良好运行发展。最近,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公益活动项目补助。对四星级、五星级社区建立公益活动补助机制,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给予补助。五星级社区每年补助5万元,四星级社区每年补助3万元,用于社区开展公益活动和公益项目建设。

  大幅度提高社区干部报酬。近年来,城市基层发生了新的深刻变革,居民群众对社区居委会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社区“两委”成员酬劳不符,为解决这一问题,2008年以来,哈尔滨市三次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正、副职月补贴分别由每月900元和800元提高到了1800元和1500元,并落实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五种保险,激发了社区干部工作热情,调动了广大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今年市政府还专门出台文件,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建立了社区两委成员报酬自然增长机制,今后,社区干部补贴每年都会随社会平均工资变化而相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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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