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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积极落实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由于缺乏资金支持,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鸡西市积极探索并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通过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激发了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实现了农民靠自己的双手,在政府支持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的。

  小山村有了“文化娱乐休闲广场”

  恒山区红旗乡所属的胜利村,距红旗乡整整10公里,是个典型的边远村,可就是这个偏僻的山村,却有一个气派的“文化娱乐休闲广场”。广场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内设篮球架、单杠、双杠、秋千等10多套体育健身设施;娱乐室、图书室、党员活动室等一应俱全。那花池、那绿地、那凉亭,更给整个广场增添了几分雅致。周边8盏照明灯打开,即使是漆黑的夜晚,广场内也是灯光明亮,健身娱乐绝不耽误……

  村支书介绍说:“2008年,我们村申请得到财政奖补资金33万元,村里匹配了8万元,建设了这个‘文化娱乐休闲广场’。这下好了,村民们农闲或休息,都聚聚到这里玩个痛快……”

  “晴天打打球,健健身,扭扭秧歌;雨天在娱乐室下下棋,到图书室查查资料,学学农业知识。谁能想到我们农村人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村民们围上来说,自打有了这广场,俺村才真正变了样。俺说句心里话,这要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感谢市里边给俺村的33万元。

  村民的愿望就是财政的优先选项

  村级公益事业,由于多年无人问津,堆积的问题很多,各种矛盾的化解,单靠一时有限的财政奖补资金很难解决。因此,在项目申报上,市财政局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把审核关。将农民利益最直接、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一事一议”项目优先考虑,向村领导班子公信力强,积极性高,“一事一议”工作实,受益人数较多的项目进行重点倾斜。几年来,全市共投入“一事一议”奖补资金4967万元,奖励“一事一议”先进村21个,奖励资金651万元;奖励示范村9个,奖励资金1350万元;对市本级97个行政村修建村内道路、植树造林、改善环境卫生、排水改造等近200个项目进行了扶持。滴道河乡王家村,几年来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获得市财政局先进村奖励资金和示范村重点项目奖励资金相结合的奖补资金达213万元。该村先后修建村街道9公里,路旁安上了路灯;修建厕所10座,垃圾围墙12处,桥一座,过道桥洞20个;栽种绿化树5000株,榆树墙2000延米;改造陈旧多故障自来水管道7331延米,解决412户村民吃水难问题,使全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修建秸秆气化站一处,使全村300户村民烧水做饭用上了新型清洁环保能源;建秸秆固化颗粒料燃料场一个,每年可生产颗粒燃料10000吨,家家户户都用上了秸秆固化颗粒燃料,再也不用像过去那样烧煤烧柴了。

  以“一事一议”为平台,落实惠民政策,让更多的公益事业落地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使广大农民得到了改善和实惠。然而,财政奖补资金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需求相比,毕竟尚有差距。对此,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曾明确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增加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

  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短缺,农民积极性不高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与探索,破解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难题;改变了过去农村兴办公益事业经常出现的“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三难问题;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为促进全市的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赢得了广大农民的好评。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曾说,以“一事一议”奖补机制为平台,整合其它支农资金,就好比是“各炒各的菜,公办一桌席”。虽然资金的来源不同,但共同目标都是以农民意愿为基础,以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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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