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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扎实推进家电下乡 成效显著

近年来,黑龙江省坚持以扩大内需、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为方针,以政府加强引导、企业承办实施、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受益为基本方法,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努力扩大农村消费,有力促进了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200812120101231,全省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49.2万台(件),实现销售收入50.6亿元,剔除非补贴用户购买14.3万台(件)后,实际兑付补贴数量232.1万台(件),兑付补贴资金5.9亿元,兑付率为98.9%

一、主要做法

主要做到了十个到位

(一)组织机构到位。经省编委批准成立了主管省长为组长,省财政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等14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并相继将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及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纳入了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制度。同时,各市县政府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全省实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措施办法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黑龙江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的通知》、《黑龙江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解答》、《进一步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黑龙江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行为规范》等一系列相关措施办法,明确了我省实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及规范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行为,为加强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配套资金到位。截止20101231,省级财政足额落实配套补贴资金19634.25万元,保证了补贴资金的快速及时高效兑付。同时,筹措资金1200万元为市县区财政和商务部门及乡镇财政部门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落实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经费及奖励经费3463.8万元,有效激发了各市县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热情。

(四)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现场促销等多种方式,对家电下乡政策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的全方位宣传报道,共累计编播专题报导4000多次、制作播出宣传片50余部、编印政策文件汇编资料12万册、各网络媒体转载156万次、印发宣传材料500万份,发布新闻200余次,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五)人员培训到位。先后对市县财政、商务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中标销售企业负责人、全部基层销售网点负责人和系统操作员进行了两轮培训,受训人数达到1200余人,为全省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人力资源保证。

(六)资金兑付到位开展了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专项行动、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专项检查,实行了补贴资金兑付突击周制度,实施了清理积压销售信息补贴兑付工作试点,部分市县成立了家电下乡补贴兑付中心,并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商家先行代理审核垫付补贴资金试点,大大加快了补贴资金兑付进度,深得商家和百姓认可,有力地促进了下乡产品的销售。

(七)网点备案到位。建立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审核备案制度,经国家审核确认共有69户成为我省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完善了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了销售网点的服务功能、优化了消费环境。

(八)售后服务到位。配发了家电下乡产品专用巡回服务车,培训了农村家电维修服务人员,规范了农村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网点,有效解决了农村家电维修服务网点数量少、经营能力弱、维修服务人员匮乏等问题,切实提高了全省农村家电售后维修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水平。

(九)监督检查到位强化了对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管,实行了通报奖评制度,重新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审核登记,深入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劣产品和防骗补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地打击了销售假劣家电下乡产品和骗取财政补贴行为。两年来,共累计检查家电下乡经销企业7000余家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及查处假冒伪劣家电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万元。

(十)总结交流到位。200911月,组织召开了全省家电下乡现场会,交流了推广工作做法和经验,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做好下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目标。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家电下乡让农民充分享受到了改革成果。2008年全省504万农户计算,累计每百户农民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数量达到了46.1台(件),平均每户得到补贴资金117.1元。

(二)家电下乡内生动力促进了经济发展。2010年,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热情高涨,销售量逐月增加,农村消费市场启动加快,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凸显,促进了全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我省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001亿元,同比增长19.0%,其中,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53.3亿元,同比增长18.8%

(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经营行为趋于规范。2010年,我省对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重新登记审核备案及清理整顿,进行科学规划与布局,引导家电流通企业向县及县以下农村市场延伸销售服务网络,全省通过备案的销售网点达4237家,其中,80%以上布局在县或乡镇,基本实现了县及乡镇全覆盖,为推动生活日用品和生产资料下乡打下了较好基础。同时,严格要求销售网点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全年咨询投诉电话由上年的300多起,减少至今年不足50起,咨询投诉率大幅度下降。

(四)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网络初具规模。启动实施了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工程,推动家电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网络向乡镇延伸,大大提升了农村家电售后维修能力。2010年,全省利用财政补助资金1641万元,带动企业投资4373万元,开展了家电下乡流通网络新建、改扩建销售网点502个,建设改造配送中心项目38个,购置配送车177辆;新建售后服务体系项目11个,信息系统项目5个,购置专用电脑148台,配发专用服务车100台,培训维修员300多人,增设100多家农村服务网点。

(五)家电下乡消费市场得到了净化。省财政、商务、工商、质监、宣传等家电下乡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大对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中标的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的货源组织、供货配送、产品质量等情况及销售网点宣传活动、促销手段、履行服务承诺、垫付补贴资金情况等进行全程监控,坚决取缔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严肃查处骗取财政补贴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农村家电消费市场,维护了农民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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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