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龙江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突破50亿元
201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千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工作目标,全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以下称“两税”)征收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实现收入50.2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73.7%,比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出55.9个百分点;增收21.3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额的18.7%。其中,契税收入完成34.5亿元,同比增长45.6%;耕地占用税收入完成15.7亿元,同比增长201.9%。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狠抓一体化平台建设。2010年,在各市县的通力配合下,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大了推进力度,通过采取召开会议、培训辅导、专题推进、督促指导、技术服务等多种措施,全面推进全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并于当年完成了全省平台建设任务,兑现了奖补政策,为有效防止税收的跑冒滴漏、实现“先税后证”、增加契税收入奠定了基础。
二、下达“两税”征收计划。2010年年初,省财政厅对各地下达了2010年度“两税”收入计划。各市县按照省里的要求层层落实抓税源、抓征管、抓缴库责任制,并将征收指标分解到每个纳税环节,促进了“两税”收入任务的超额完成。
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10年上半年,省财政厅组成4个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全省13个市(地)、29个县(市、区)及农垦和森工系统2008至2009年度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纠正了一些地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先后催缴入库税款1.2亿元,有效增加了耕地占用税收入。
四、盯紧耕地占用税行业大户。为攻克耕地占用税征缴难题,去年以来,省财政厅先后对公路建设、中俄输油管道占地下达了有关征管和催缴文件,加大了征缴工作力度,增加全省公路三年决战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3.4亿元、中俄输油管道一次性占地征收耕地占用税1.3亿元、农垦系统征收耕地占用税1.1亿元,并清缴2008、2009年及以前年度耕地占用税欠税2亿元。
五、催缴税款足额入库。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税款缴库缓慢等实际情况,在2010年第四季度,逐个市县对税款入库工作进行催缴,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讲政治、顾大局,足额将当年征收的税款及时缴入国库,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两税”收入任务。
六、严把“两税”减免缓审批关口。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减免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减免缓审批和报备程序,对不符合减免缓政策的坚决不予办理,有效堵塞了漏洞,做到了应收尽收,确保了“两税”收入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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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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