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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 符合条件老年人19日开始申报

  14日从哈尔滨市高龄津贴扩面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哈市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由原来的城区范围扩大到城乡范围,不仅将农村高龄老人纳入其中,还进一步放低享受津贴的门槛,让更多老人受益。据悉,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19日起开始办理申报手续。

  据了解,去年年初,哈尔滨市政府已经对哈市城区(不包括阿城区)80~99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金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了100元高龄津贴,截至2010年12月底,已为9000余人发放高龄津贴1000多万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今年哈市进一步扩大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即城乡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津贴100元;城乡年龄在90~99周岁之间的所有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津贴100元;继续执行城区非农业人口中无基本养老金的8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津贴100元。既是城区非农业人口中无基本养老金人员,又是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中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津贴200元;既是城区非农业人口中无基本养老金人员,又是年龄在90~99周岁之间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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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