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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土地寻求“第二次飞跃”
——黑龙江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纪实(上)

   尽管已是初冬,辽阔的松嫩平原上丰收的气息依然浓郁:曾经稻花飘香的田野,土垡已泛起了轻霜;停放在村头的大马力拖拉机,如同威武的将士守望着原野;乡间公路上,一辆辆满载着粮食的卡车驶向大江南北……

   穿行于一望无垠的黑土地间,记者真切地感受到了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脉动和丰收的喜悦。

   而一条喜讯更加振奋人心: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实现连续7年增产,继去年粮食总产量达到870.6亿斤,跃居全国第二位后,今年粮食生产实现特大丰收。

   在中国的东北角,昔日的“北大荒”正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北大仓”。

   小地块捆住了大农机——黑土地悄然谋变

   黑龙江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发展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量全国第一,粮食商品量和调出数量全国第一,绿色食品认证数量和生产总量全国第一……

   这样的桂冠,让黑龙江人骄傲。

   然而,黑龙江农业像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在传统农业的巨大惯性推动下,走过一段辉煌之后,矛盾和困惑也曾相伴而来——

   亩均单产偏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农业积累缓慢,农民增收乏力……

   这样的境况,让黑龙江人焦虑。

   已实行30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解决温饱问题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问题也日渐凸现——在黑龙江,曾经是优势的大机械作业在家庭承包后一度不得不让位于“小四轮子”;一家一户的“小地块”捆住了“大农机”的手脚,也让农业科技难以推广。

   面对严峻的现实,黑龙江人在深刻的反思中领悟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发展路径,是黑龙江农业的必然选择。为此,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黑龙江发展现代农业要以大局为重,以粮食主导产业为发展重点,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同时,切实承担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

   一场巨大的农业变革由此在黑土地上蓬勃兴起……

   如何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大农业的跨越?首先要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实现土地、农机、人力、科技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自下而上的实践给人们以启示——

   林永明是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用镇沈八村一个文化水平并不高的种植大户。2003年,黑龙江省采取农民入股、省投农机设备的方式,在15个村进行农机合作社试点。当时,林永明借省里扶持农机合作社的机遇投入87万元,与其他6个农机户合作成立了大用农机合作社,折合总股本187万元,入股土地1500亩,实现连片种植。到目前,该合作社已有3镇8村121户428人入社,拥有固定资产2800万元。

   从当初经营1500亩到目前经营4.5万亩,从2005年产粮330万斤到2009年产粮1亿多斤,从农机作业到农作物专业种植,再到粮食市场化经营,大用合作社的成功引起广泛关注。

   而另一个实例同样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佳木斯富锦市——昔日松花江边一个靠渔猎为主的赫哲族小渔村,如今已成为闻名遐迩的“北国粮都”。有人形象地说,它年产的粮食可满足北京市民的半年需要,杭州一年的供给。而富锦农业的崛起,得益于集团化、集约化的生产。

   实行土地承包经营以来,富锦市农村大量存在着以家庭为单元、家家购农机的现象。“小四轮子种不出现代大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推进规模经营”。那么,如何解决小规模经营土地与大农机生产的矛盾?富锦市以组建大型农机合作社为突破口,依法有序合理地推进土地流转,变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为“大兵团作战”。目前,该市实施土地流转面积55万亩,带动全市规模化种植面积228万亩。

   宜分则分,宜统则统。大用合作社的实践和富锦农业的崛起充分证明,现代化大农业需要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当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今在稳定这一基础的前提下,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这也正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

   思路决定出路。“攥一把,流出油”的黑土地正在悄然发生变革。从单干走向合作,

   从分散走向集约——合作社引领生产经营方式重构

   在黑龙江,近年来异军突起的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化组织,承担起了适度规模经营的历史使命。

   大用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其中之一。

   据大用合作社董事长、大用镇沈八村党支部书记林永明介绍,大用合作社通过三种形式实现规模经营:一是租赁经营,二是订单生产,三是土地入股。

   “大用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方式使农民的承包地以资本的形式进入到农业产业化体系,保证转包土地的农民不失权。”哈尔滨市呼兰区财政局副局长苏红军向记者介绍说。

   “大用合作社的发展何以如此迅速?”面对记者的提问,林永明从三个方面给出了答案:合作社首先是解决了大地块与小机械的矛盾;其次是解决了结构调整难的问题;最后是实现了分工分业,让少部分人种大部分地,让“老把式”干专业的活,把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尽管识字不多,林永明却在心中装着这样一本账:合作社共有4.5万亩耕地,其中2.4万亩玉米、1.7万亩水稻、2000亩大豆,其余是小杂粮。2009年产值是2200万元,今年是3100万元,比去年增了近1/3。刨去各项成本,今年合作社的粮食种植收益是400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20万元;而农机经营收益是310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70万元。

   常业波是大用镇沈八村农民,2005年,看着别人纷纷把土地租给了大用合作社,老常也动了心,一咬牙把23亩地全交给了合作社。“没想到还真行,一亩地一年保底400元,如果收成好,年底还能分红。”老常笑着告诉记者。更令老常高兴的是,如今,他和老伴双双进入合作社当上了工人,一年下来少说也要挣个万把块。儿子、儿媳和女儿都去了牡丹江打工。“我家的日子一年比一年好啊,这真多亏了合作社!”老常说。

   合作社引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悄然重构。据了解,合作社普遍实行“六统一”经营,即:统一整地、统一播种、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品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有的合作社还实行了统一销售和核算。黑龙江省第一批推进的10个试点合作社中租赁经营10.3万亩,土地入股12.1万亩,委托经营36.2万亩,最大连片地块在1万亩以上。合作社使土地流转加快的同时,生产组织方式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宝清县北岗村成立合作社前,201人从事农业生产,现在只用36人,统一销售粮食后,每斤多卖3分钱。

   “如今我是‘一手不伸,一分不投,风险一点不担’,如果收成好,年底还给分红。”说这话的是今年55岁的大用镇沈八村村民夏守臣。2005年,老夏把自家的29亩土地流转给大用合作社,一亩地一年多挣130多元钱。他腾出身子在合作社打工,一年增收1万多元。儿子、儿媳也去了呼兰街里打工,一年净赚3万多元,全家一年下来收入达5万元。

   从单干走向合作、从分散走向集约,黑土地正在释放出巨大的生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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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