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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新农保普惠农村“花甲”人
养老有了进一步保障

  过去,齐齐哈尔农村也有社会养老保险,然而随着农村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农村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大量中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导致子女赡养压力增大,家庭养老面临挑战。现行的五保户和养老院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依赖性较强,随着农村集体经济全面萎缩,集体养老保障功能已经严重削弱。

  新农保政策的实行,就是为了探索出农村养老办法,从而建立一套新的养老体系,逐步使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每年至少增加收入660元,可以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为适应农村居民收入较低、差异大且不稳定的特点,我省出台了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目前,设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但最多不超过1000元。参保人应每年缴费一次,至60周岁止。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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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