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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阳光拆迁”让百姓心服气顺
政策得人心 拆迁速度快

  “当年拆迁,当年回迁,住进新房过新年。”市委、市政府对拆迁户做出了掷地有声的承诺。

  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形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即回迁两种方式。被拆迁人选择回迁的,采取一次上靠基本户型安置的原则,即拆迁住宅用房原房屋证照标明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上靠到40平方米安置;40至50平方米的,上靠到50平方米安置,以此类推,最高上靠到70平方米。政府要求开发商必须建这几种户型满足回迁户的需要。

  张鹏举家的房子50平方米,他可以上靠到60平方米。上靠的10平方米每平方米交850元,原50平方米补差价每平方米交150元。这样,他家花1.6万元就住上了新楼房。以往,没有棚户区优惠政策时,以30平方米的拆迁房为例,上靠到40平方米需要3万多元,现在只要1.3万元。目前,佳木斯的房地产均价至少达到2000多,老百姓对这样的政策相当满意,所以选择回迁的居民占到了99%。

  优惠的政策赢得了人心,拆迁速度那叫一个快。佳木斯市拆迁办管理科副科长郑成海说,去年拆迁用时最长的没超过半个月,最短的仅用六天。由于有先搬迁先选房的奖励政策,老百姓都抢着先搬迁。去年春季拆迁高峰时节,拆迁办工作人员每天7点就到达拆迁现场,他们每次看到的都是老百姓排起长龙等验收搬迁。

  12月21日,佳木斯2009年度最后一批棚户区居民——收获机械厂以及松桦小区的510户居民回迁。寒冷的冬天里,丝丝暖意在回迁户的心头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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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