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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 调整 提高 创新
黑龙江省财政“八字”方针助力“八大经济区”

  从黑龙江省财政厅获悉,2010年,全省财政工作将坚持“巩固、调整、提高、创新”八字方针,助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

  巩固,就是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巩固今年扩大投资、促进消费的成果,不断丰富完善政府公共投资、吸引社会投资和引导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提高中央投资比重,保持中央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的适度规模,并积极筹措资金保配套、保重点项目投入,确保在建项目后续任务完成。认真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激励民间投资政策,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落实好省政府加快全省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大金融机构奖励政策实施力度;加强财银合作,深化“捆绑贷款”试点;争取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全球环境基金等,开辟黑龙江省生态融资、碳交易融资新渠道。积极推进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落实,刺激家电汽车等耐用品消费。

  调整,就是积极调整财政政策取向和资金投向,大力支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整合新型工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等促进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政府确定的新能源、新材料、新兴环保、生物产业、信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宽支农资金整合渠道,集中资金向水利建设倾斜,实现省政府确定的水利建设规划目标。支持企业出资进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等自主创新项目研究,财政可按企业自主出资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企业购买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在黑龙江省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根据项目新增收入、新增利税给予资金奖励。

  提高,就是民生投入、支持城乡统筹和财政收入能力方面有新的提高。社保方面,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力争继续按政策上限调整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研究制定黑龙江省深入推进医改的配套政策。教育方面,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抗震加固工作,力争按国家规定完成新建和维修改造工程量的90%。

  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三棚一草”、廉租住房、“三供两治”等民生工程建设。提高城乡一体化统筹能力。扎实推进35个省级文明示范村和新农村重点示范村建设,全面启动财政支持场县共建、村企共建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提高财源项目对税收的贡献;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创新,就是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创新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步伐。2010年在全省启动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完善公务卡制度,控制预算单位现金使用量;完善财政同步监督机制,实现“共同参与、统一协调、全程监督、规范管理”的财政监督格局,提高财政整体监管水平。改善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更多地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建立风险投资引导机制、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健全担保风险代偿机制、支持做大做强政策性担保行业等,有效吸引金融和社会投资。进一步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市辖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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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