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项项惠民新政“落地有声”
■提高低保救助标准■调整住房救助办法■解决群众看病难题■扩大低保救助范围
9月18日中午,大庆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因一位老人的到来而变得喜气洋洋,96岁的刘月珍老人第一次领到了高龄补贴。今年,大庆市出台了《大庆高龄老人补贴办法》,对市区90岁以上老人每月给予100元生活补贴,凭已办理的银行卡到银行领取。因为补发前几个月的补贴,刘月珍老人一共领到了800元。领到了补贴款的老人高兴地竖起大拇指,自豪地说:“在大庆生活真幸福。”
目前全市共有520名像刘月珍这样的老人每月享受高龄补贴。3年内,大庆市计划将高龄老人补贴范围扩展到80岁,让更多老人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大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城乡低保救助为核心,五次调整城市低保标准,三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通过建立城市“十位一体”、农村“六位一体”城乡综合救助体系,极大地解决了群众的生活困难。目前,全市已累计为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7.47亿元。
提到低保政策,家住大庆市东风新村的低保老人王大娘心里敞亮着呢,“从最开始的几十块钱,到现在的三百多元,低保金翻番地涨,政府想着咱呢!”在大庆和王大娘一样享受低保救助的人还有十几万人。
大庆市还调整了城镇住房救助办法,实行廉租房实物配租与货币化补贴相结合,加大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力度,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困难,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每月可以定额领取房租补贴。截至目前,大庆市已开发经济适用住房351万平方米4.43万套,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近8000户,为3340户无房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284万元。
为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大庆市民政部门在全国创新设立了“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实施门诊定额医疗补贴、住院治疗救助、慢性病门诊治疗救助和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助,涵盖低保对象医疗需求全过程。全市共有7万多人次得到救助,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200多万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在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住院治疗可享受同城市低保同等待遇。目前累计有7140人次得到救助,支出救助资金1548万元,实现了专项救助政策“城乡一体化”。
大庆市还创新性地将临近低保的低收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实施配套救助政策。目前,已有400户住房困难家庭得到134万住房补贴;22600户困难家庭得到供热、物业费救助2030万元。前不久出台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由于临时性、突发性等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生活救助,财政追加临时救助金296万元,目前已发放款物139.52万元。
今年,大庆市对市区城市户籍困难群体老人给予生活服务补贴,制定“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根据评估结果设立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照料等级,按平均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生活服务补贴。政府出资为市区城市户籍的1600户“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免费安装应急服务呼叫器,并免费提供快速、有效、紧急救助服务。
大庆市还积极拓宽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将对其的救助由“输血”向“造血”转变。通过上项目增岗位、出资金买岗位、给政策造岗位、搞置换腾岗位、向外转抢岗位、跑企业找岗位等综合举措,优先安置低保对象就业。全市共有1万多人次低保对象实现再就业,7000多人次实现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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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