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强筋壮骨上下联动 为百姓构筑健康安全网
黑龙江省 “阳光采购”放心药
家门前看病安全价又廉
目前,在全省30多个县全部实行统一收费,药品耗材统一“阳光采购”。无论县里中心医院,还是乡里的分院,药品价格、质量全部统一。
在甘南县,乡镇卫生院按照有关规定在全乡范围内加强医疗收费的监管,实行价格公示制度,防止在服务收费上的随意性和价格上的欺诈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依据品种齐全、价格合理、质量可靠、配送服务及时周到等原则,组织招标确定定点供应机构。定点供应机构不少于三家,有利于竞争和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选择。可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采购,并根据需求无加价调拨至所辖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室),乡镇卫生院做好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室)药品和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确保乡村卫生机构药品耗材采购渠道规范,质量保证,价格合理,使用安全。
海林县把原来的乡镇卫生院调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把农村卫生所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院管站”的模式。由乡镇卫生院确定专人进行管理。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药品采购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对各卫生所的药品按卫生局的规定由集团统一进药。使药品做到了“两保证”,即:保证药品主渠道进货,保证药品质量,彻底改变了过去各村卫生所各自为政的局面。保证了患者的用药安全,使广大群众用上了放心药。
据统计,黑龙江省30多个县组建的医疗集团,全部实行了药品统一阳光采购,全县群众用药又安全、价格又低廉的目标成为了现实。
据了解,为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确保基本药物保障到位,让百姓在基层卫生服务中得到最大实惠,黑龙江省卫生管理部门建立了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正是这些措施的实施使黑龙江省2000多万基层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简、便、验、廉的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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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