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 取暖补助让困难群众住暖屋
60多岁的农村五保户张大娘接过双鸭山市民政部门送来的取暖补助,禁不住热泪盈眶:“今冬的取暖不用愁了”。连日来,双鸭山市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陆续收到了取暖补助,困难群众在住上暖屋子的同时,心里也暖融融的。
为确保困难群体能够温暖过冬,双鸭山市筹集资金1767.65万元,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以户为单位实行定额分类补助,补助标准按三大群体具体设定,发放工作将于12月末前全面完成。其中,对于集中取暖的困难群体,给予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和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每户补助1100元,重病、重残等二类低保家庭每户补助1000元,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三类低保家庭每户补助900元;对于自供取暖的困难群体,给予城市 “三无人员”每户补助1000元,重病、重残等二类低保家庭每户补助900元,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三类低保家庭每户补助800元;对于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群体,每户补助200元。
该市要求各区将城乡困难家庭取暖补助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分开核算,单独记账,专款专用,对发放对象名单和发放标准在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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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