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节能建筑占两成以上
17日,国家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组一行14人来到哈尔滨市,就供热、建设工程等项目的节能减排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哈尔滨市不断强化节能减排工作,在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城市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取得了进步,有效提升了城市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促进了生态文明。居住建筑已于2008年率先执行了节能65%设计标准,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哈市区内已建成节能建筑3660万平方米,占全市既有建筑总面积的21%以上,市区已全面禁止使用掺黏土的烧结普通砖,新墙材应用比例达到83.3%。今年哈市实现投资5亿元,由市区联动完成了18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前已对70余个节能建筑小区、约680余个单体节能建筑挂上了节能建筑标识牌。今年,哈市重点在新建建筑热计量试点,试行热计量收费办法,热用户热费额度下降20%,供热单位节约能源达到30%。对远大都市绿洲等3个小区、54.2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进行了节能和热计量综合改造,采用了温度阀、热表分配阀和时间通断阀,取消按面积计收热费,实现了按需供热,看表收费,受到市民欢迎。
据悉,到2010年将试点经验推广到市内其它新建建筑,到2012年,将在哈市新建建筑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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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