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在破解发展难题中寻求突破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五破”激活(图片)
佳木斯市招商部门认真研究比较优势,创新招商方式,招商引资指标增幅在全省13个地市中连续几年名列前茅。图为市领导率团在哈尔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和积弊,是佳木斯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过程中的一大亮点。
从“雁过拔毛”到一路绿灯
交警乱罚外地车辆的问题由来已久,导致外地车主“一到佳木斯就打怵”。
“不罚款谁给开工资”?交警部门“理直气壮”。
原来,市交警支队行政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雇用的非警务人员工资都由罚款来解决。
这不仅破坏了城市形象,而且与建设高端服务中心、更好地为周边城市搞好配套服务的目标极不相称。市委书记林秀山把解决交警乱罚款问题作为到任后亲自抓的第一个反面典型,明确提出抓环境建设必须从抓具体事入手。
重新核定职能编制,优化机构设置。170名非警务人员被清退,内设机构由26个调整为20个,减少23%,处级、科级领导职数减少近10%。对行政经费进行测算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每年拿出1000多万元,解决交警队的行政经费,从根本上解决了以罚代管问题。
钱,解决了,再乱罚,没借口了。
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优化环境的“七项承诺”,其中一项便是“今后凡乱罚者一律严惩”。外地车主感慨道:“过去走这儿有点悬,现在咋走也不难。”
“一帮一 ” 一招破僵局
小额担保贷款,作为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一直没有打破“申贷者为创业找得急,担保人怕风险避得远”的僵持局面,使这项惠民政策在佳木斯难以落实。
2008年,按当年“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亿元”的工作目标,佳木斯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强力推行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从市委书记、市长到一般干部,实行“一帮一” 对接。去年,全市5088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为下岗失业人员共担保小额贷款1.02亿元,直接扶持5000多人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量是2004年至2007年发放总量的1.75倍,带动就业人数是2004年至2007年总量的1.8倍,佳木斯市在全国100个小额担保贷款重点联系城市的排名中,由2007年的第44位跃升至第27位。
“前事不清,后事不办”
过去, 对一些新建住宅小区居民而言,新居给他们带来喜悦的同时,也带来很多烦恼。小区内建筑垃圾遍地、道路尘土飞扬、开发商原来承诺的公共绿地连一棵草都没有。
不下决心改变建筑市场管理的混乱局面,就意味着开发商留下的麻烦要由政府埋单,这既不合理,更不合法。群众不满意的,就是政府要改进的。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全面清查建筑市场行动于去年全面展开。
市政府要求,建设部门抓紧责令开发商解决住宅小区一系列遗留问题,同时,为坚决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市委明确提出,对没有坚持整体改造、坚持标准、一步到位,没有实现地上地下设施同步到位,建设和管理没有同步跟进的开发企业,要做到“前事不清,后事不办”,不把以前应完成的恢复工程建设到位,在佳木斯建筑市场的一切手续不予审批。
“拆一补一” “心病”立除
友谊路西出口是公路进出佳木斯市区的重要门户, “低矮残破、脏乱不堪”是这里留给人们的印象,也是17年来困扰历届班子一大“心病”。
过去,尽管政府屡下决心,但都因拆迁政策、资金、居民上访等问题难解而放弃。
西出口改造,事关改善老百姓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区域中心生态城市的大举措,市里下定决心,西出口必须改造。
西出口改造涉及3个村,共有4647户,人口1.57万人;宅基地面积10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4.1万平方米。此项工程涵盖棚户区居民之多、拆迁改造面积之大,在佳木斯城市改造史上都是空前的,难度可想而知。可是谁能想到,18日,第一天召开棚户区拆迁动员大会,具体拆迁安置方案一宣布,第二天老百姓就开始找房搬家了!“政府从根本上关注贫困群众,‘拆一补一’政策真正为老百姓着想,哪能不积极配合动迁工作呢?”锅厂下岗职工、49岁的英俊社区居民吕森林感慨地说。
为了保证此次拆迁工作顺利完成,市棚户区改造推进指挥部本着百姓优先的原则,制定了《友谊路西出口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在实施中坚持研究政策要细化,宣传政策要到位,执行政策要坚决,使执政为民的理念在西出口棚户区改造中得到切实体现。
坚持改革 “中巴”退市
“天上怕火箭,地上怕2线”。
在佳木斯,这句几乎妇孺皆知的口头禅,不仅形象地道出了中巴车疯狂载客的真实现状,也反映了市民对交管部门的不满。行业管理部门每年收到举报、质询、批评、信访几百起。可是,“中巴”依然在市区“横冲直撞”。
过去,对中巴车的改革也实行多次,但都因中巴车主上访施压导致改革半途而废。久而久之,在中巴车主中形成了“不闹没效果,小闹小效果,大闹大效果”的思维惯性。
“绝不能迫于引起大面积上访的压力而牺牲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市委下定决心。
今年8月初,佳木斯公布了《佳木斯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依据此办法,对于退出公交营运市场的中巴车按有关规定予以货币化补偿;对于想继续参与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的中巴车业主,可与具有原中巴车所在线路经营权的企业洽谈,在中巴车退出营运市场的前提下,采取出资、入股、确定固定回报率、按股分红等合作方式共同经营公交客车;对于以违法手段抵制和破坏改革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一批批中巴车正平稳有序退出公交营运。按照预定, 12月31日前,“中巴’将永远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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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