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顺利(图片)
截至10月15日,新林区一期工程的3.67万平方米住宅楼已分户验收完毕,居民正在回迁中。
大兴安岭实施棚户区改造共110.5万平方米,其中44.67万平方米将在年底前竣工
今年,大兴安岭实施的110.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顺利,其中44.67万平方米将在年底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大兴安岭制定了详细的棚改方案,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大兴安岭严格落实棚户区建设相关优惠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与棚户区建设相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计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被拆迁人依据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费用。
建设了部分小户型。通过方案比较和设计优化,建设了部分小户型回迁房,房屋面积虽然不大,但功能齐全,受到低收入家庭欢迎。回迁房屋均达到入住基本标准,满足了居民入住的基本使用需要。
制定了特困家庭回迁安置的特殊优惠政策。低保家庭回迁实行“拆一还一”免收300元结构差价,确有困难的允许欠款入住、分期付款,规定时间内仍不能还上房款的,纳入廉租住房管理。同时,按20%的比例配建了部分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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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