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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财政奖补再惠万家
——黑龙江深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纪实

  中央财政2008年首次对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给予资助,黑龙江、河北、云南三省成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省。

  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排头兵,黑龙江省今年着力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政府投入资金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实行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给予不同的补助与奖励,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向纵深发展。

 

  财政奖补帮大忙

 

  27岁的吴玉廷没想到,自己能告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单调农耕生活,在家门口上起了班。

  以前,吴玉廷只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双井镇护路村村民组的普通农民。如今,宝宇护路度假村保安员成了他的新身份。

  “一天两班倒,每月1000多块钱,既不耽误地里的农活还能挣工资。”吴玉廷对自己的这份新工作十分满意。

  吴玉廷工作的度假村坐落在护路村村口,一湖碧水,四季瓜果飘香,垂钓园、采摘园、农家菜馆、演艺看台一应俱全,错落有致的几栋别墅被绿地鲜花环绕,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们回归田园、亲近自然的愿望。

  度假村是景,护路村也是景。

  笔直的水泥路洁净畅通,一排排的农家小院整齐划一,文化休闲广场上,老人们谈笑风生,孩子们在健身器材上嬉戏,秋阳下的护路村一派文明和谐。

  “要不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帮我们村修好了路,美化了环境,谁会来这儿投资建度假村呢?”护路村党支部书记于占富说。

  同样,几十公里之外,哈尔滨市阿城区料甸满族乡红新村的乡村游也将农家人的日子装点得红红火火。

  “我这饭店是1992年开的,那时全村就两家饭店,可生意却不咋样。现在来这儿旅游的人多了,饭店也增加到6家,一到周末家家客满,想来就得提前预订。”红新村七十七号狗肉馆老板孙学哲兴奋地对记者说,“不光是饭店,家庭旅馆也让大伙尝到了甜头。”

  说起生意为啥会变红火,红新村和护路村有着同样的理由:道路铺装、美化环境——发展旅游——引来八方客,追根溯本,还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帮了大忙。

  作为黑龙江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护路村和红新村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得到了财政奖补资金的大力支持。本着“国家扶持、政府协调、村民主体、社会帮建”的原则,护路村完成了道路铺装、自来水改造、综合活动室建设、街道绿化等7项工程;红新村完成了道路铺装、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路灯更新、修建排水渠等十几项工程。

  新形象带动了新产业。护路村通过招商引资,引来了度假村和食品厂,安排80余位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红新村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乡村游持续火爆,海内外游客络绎不绝,泡菜加工厂也将在明年重新投产,预计年利润达到150万元,可安置100多人就业。

 

  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

 

  “有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重点项目奖励资金的支持,我们办了好多过去想办都没办成的事儿。”63岁的红新村党支部书记孙英子说起村里的公益事业建设,显得干劲十足,“有了政府的支持,红新村每天都有新变化。”

  借助成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省的契机,2009年,黑龙江继续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全省共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2.8亿元。

  光加大投入还不够,如何才能在这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李继纯在年初的全省一事一议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形势下,深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和奖补办法,继续大胆探索、积累经验,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向纵深发展,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在农民身上。

  “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完善了《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创新机制,扶持重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黑龙江省财政厅农村财政财务处副处长吴庆华介绍说,今年,在农民完成筹资筹劳的基础上,政府投入资金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实行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给予不同的补助与奖励。

  从2009年起,黑龙江省实行普惠制行政村管护资金、先进村奖励资金和示范村重点项目奖励资金相结合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按照《办法》,根据各地、各省直农场林场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和本级资金投入情况,在不突破一事一议专项资金总量的前提下,按照不低于其所辖行政村总数10%的比例,全省确定1084个先进村(场),每个村(场)补助30万元,基本能够辅助其建设公益事业奖补范围内某一项目。

  同时,在市县和乡镇政府自筹资金投入大、一事一议工作实、公益事业建设效果显著的城市周边、主要公路沿线、窗口地区和重点景区附近,具有自立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对全省或本地区示范作用明显的行政村中,每个市县至少确定1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场),并给予奖励资金重点倾斜。全省共确定150个示范村(场),每个村(场)补助150万元。

  “这样做就是为了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学有榜样、干有标杆,要把示范村和先进村建成周边村看着好、学得上、办得到的样板村,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辐射全省。”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大光表示。

  在示范村的带动下,很多普惠制村也积极行动起来,从农村生态环境、居住环境和文化环境入手,大力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大家从示范村的变化中意识到,好环境也是生产力。

 

  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

 

  在红新村修建水泥路的时候,村民们可一点儿都没闲着:家家备有卷尺,用于监督道路的厚薄;人人关注水泥干稀,生怕质量有问题;甚至砌边沟用的红砖都有人仔细检查,缺棱断角可不行。

  同样,在护路村修建道路和综合活动室时,以村妇女主任王淑琴为首的农民理事会成员,也分成两班,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并经常为一些质量问题与施工人员争得面红耳赤。

  “一事一议关键在决策,重点在落实。”黑龙江省财政厅农村财政财务处处长李高峰表示,除了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外,该省还充分利用公开阵地把执行过程的监督权交给群众,让村民真正享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管理权。

  “威望高、办事公道、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67岁的金铉镐是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的红新村农民理事会顾问。

  “现在农民都切实享受到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惠,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都很高。规范、严格的监管体系也确保了好政策不走样。”金铉镐感觉他这个顾问现在很轻松,“会议室、农家院、村民家的炕头都是我们的议事场所。”

  “都是农民自己得实惠的事儿,大家伙儿都举双手赞成。”村民姜德万坐在热乎乎的炕头上,给记者讲起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感受。当记者问起每人每年20元的筹资标准能不能承受时,他笑呵呵地说:“20元,不就是一瓶酒的钱吗?能给我们农民办这么多事儿,值!”

  “财政奖补制度解决了一事一议工作中‘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这几年我们村议事通过率和筹资率均达到100%,村民的积极性比我们都高。”孙英子说。

  除了农民理事会,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也充分发挥着监督职能作用。在护路村,村民如发现村干部对一事一议方案不执行或执行走样,可随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反映,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对造成严重失误和失职的,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质询,村干部必须到会予以说明和解答,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审查和处理。

  “事儿该不该干,怎么干,村民自己说了算。通过一事一议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我现在真的找到了当家作主的感觉。”吴玉廷激动地说。

  听了这话,于占富呵呵一笑:“没错,自从实行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干群关系缓解了,工作好开展了,我们基层干部的威信也比以前高了。”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为广大农民搭建了一个能说话、有地方说话和说话算数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新平台。

  正因如此,黑龙江一事一议工作取得了解民意、化解民怨、集中民智、办好民事、赢得民心的良好效果,促使广大农民群众以更大的热情投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2004年—2008年,黑龙江全省9057个行政村和476个国有农场逐步开展了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活动,有8427万人次参加了筹资,筹资金额达14.8亿元,省级财政下达奖补资金7.06亿元,平均每年补助1.4亿元左右。据统计,5年来各级政府、农民、企业和个人共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94亿元,拉动农村内需37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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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