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1至4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至4月份,全省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408亿元,减收21.1亿元,自然口径下降(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4.9%。
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9.7亿元,增长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96.2亿元,增收10.2亿元,增长5.5%,为年初预算的34.4%,比平均进度快1.1个百分点;基金收入完成33.6亿元,下降19.1%。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90.2亿元,增长30.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60.3亿元,增支122.1亿元,增长36.1%,为调整预算的31.8%;基金支出完成29.9亿元,下降15.4%。
省本级财政收入完成49.3亿元,下降2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4.6亿元,减收8.9亿元,下降16.7%,为年初预算的32.1%,比平均进度慢1.2个百分点;基金收入完成4.7亿元,下降55.4%。省本级财政支出完成209.9亿元,增长38.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07.6亿元,增支62.2亿元,增长42.8%;基金支出完成2.2亿元,下降62.7%。
全省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178.3亿元,下降11.6%。其中,上划国内增值税94.5亿元,下降33.3%;上划消费税40.6亿元,增长192.1%;上划所得税43.1亿元,下降6.5%。
一、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逐月回落至1位数,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在面临诸多不利因素的情况下,连续4个月保持增长,前4个月增幅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但增幅逐月回落态势加剧,分别比一季度、前2个月和1月份回落7.4、8和17.6个百分点。年初以来,累计增幅首次低于10%,增幅在全国各省份排序第16位,比上月降低10位。其中,省本级、市(地)本级和县(市)级增幅分别为-16.7%、14.5%和14.2%,比上月回落6.1、6.9和11.9个百分点。分项目看,税收收入下降0.9%,比上月回落5.5个百分点。其中,国内增值税下降36.6%,比上月回落1.9个百分点。主要是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受煤炭当月价格增幅回落影响,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值税虽增长69%,但比上月回落14.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值税增幅比上月回落14.9个百分点。营业税增长23.3%,比上月回落1.9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全省一季度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比1至2月份回落143.6个百分点影响,建筑业营业税比上月回落7.7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下降7.7%和10.7%,比上月回落12.6和3.3个百分点,主要是受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不好以及年初汇算清缴、企业派发上年奖金等一次性因素逐月消化的影响。非税收入增长39.9%,比上月回落19.4个百分点,主要是受“两权”价款和国有股转让收入4月份入库相对一季度较少的影响,专项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幅大幅回落。
二、税收减收,非税仍为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的主要拉动力。税收减收主要原因:一是国内增值税减收17.3亿元(地方级,下同),下降36.6%。主要是大庆原油1至4月份均价为2084元/吨,同比下降2919元/吨,导致原油增值税减收17.3亿元,下降70.1%;装备制造业增值税因结算期调整,以及生产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减收1.9亿元,下降35.9%。二是企业所得税减收1.6亿元,下降7.7%。主要是一季度全省工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0.4%,以及汇算清缴税率下调所致。三是个人所得税减收1.1亿元,下降10.7%。主要是个人储蓄存款利率所得税和工资薪金所得税受政策性因素影响,分别减收0.9亿元和0.2亿元,下降48.3%和4.1%。四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受正税影响而减收4.2亿元。非税增收主要原因:一是专项收入增收3.6亿元,增长28.8%。主要是省本级一季度入库龙煤集团“两权”价款9亿元,带动全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增收7.6亿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收7亿元,增长2.1倍。其中,哈尔滨、齐齐哈尔和牡丹江市分别增收5.8亿元、0.4亿元和0.6亿元。主要是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哈岁宝热电部分股权入库3.2亿元,哈尔滨渔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变现入库1亿元,哈尔滨空调机厂和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股份分别入库0.8亿元和0.3亿元,齐齐哈尔市黑龙股份改制入库0.8亿元。此外,受取消养路费减收9.5亿元影响,全省基金收入减收7.9亿元。
三、营业税和地方小税增长好于其他主体税种。受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幅增长,以及财税部门加大对地方小税种征管力度和耕地占用税政策性增收等因素拉动,营业税和地方小税(除城市维护建设税之外)增收较多,增幅较高。1至4月份,全省营业税完成44.8亿元,增收8.5亿元,增长23.3%。主要是建筑业受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拉动,营业税增收3.3亿元,增长36.5%;房地产业受地税部门加大以票控税和欠税回收力度带动,营业税增收3.1亿元,增长43.9%;银行业受贷款增长拉动,营业税增收1亿元,增长15.2%。除城市维护建设税受正税影响而减收外,其他地方小税增幅均超过21%。与营业税和地方小税快速增长相反,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比分别下降36.6%、7.7%和10.7%。
四、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平稳回落,重点支出保障有力。1至4月份,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增长36.1%,比上月回落5.5个百分点,其中,省本级和市(地)级分别增长42.8%和31.1%,比上月回落5.9和4.2个百分点。13个市(地)和2个财政计划单列县(市)中,除绥芬河市和杜蒙县分别下降13.3%和17.2 %外,其他市县均增支,增幅均超过28%。从主要支出科目看: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完成87.2亿元,增支31.9亿元,增长57.6%。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就业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支出分别增支11.3亿元、8.7亿元、7.7亿元、1.5亿元和5.2亿元。主要是国家和省不断加大改善民生力度,加快了社会保障资金拨付进度。二是粮油物资储备等管理事务完成103.9亿元,增支37.9亿元,增长57.5%。其中,粮油事务完成100.8亿元,增支38.2亿元,主要是省本级拨付对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92.9亿元。三是交通运输完成21.2亿元,增支13.1亿元,增长1.6倍。其中,公路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分别增支4.9亿元和5亿元,增长62.2%和83.7倍。主要是从4月份开始,全省道路建设大面积开工,增支较多。四是教育、农业和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分别增支7.9亿元、5.5亿元和6.2亿元,增长13.9%、43.6%和47.9%。
尽管1至4月份全省一般预算收入仍保持增长,但增长后劲明显不足,加之去年5至7月份龙煤集团入库“两权”价款43.6亿元,预计今后几个月,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实现半年不出现负增长,全年增长12%的目标更加艰巨。全省各级财税部门要密切关注当前愈加严峻的收支形势,加强财政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及时采取切实高效措施,通过加强财源建设,狠抓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努力扭转收入下滑的势头。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的通知》(黑办发[2009]12号)要求,大力压缩弹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保稳定和促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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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