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启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25日,哈尔滨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正式启动。为方便广大车主申领补贴资金,哈市商务局、财政局、环保局等三个部门设立汽车以旧换新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
汽车以旧换新的实施时间:今年6月1日至明年5月31日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车籍所在地依法设立的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回收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
补贴范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以及与国家现行报废规定年限相比,提前报废各类“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可以享受补贴。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
补贴标准:根据报废车型及使用年限可享受3000元~6000元的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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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