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黑龙江财政新闻联播

黑龙江省佳木斯非公经济组织参保“零门槛”

  佳木斯市为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调动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在全省率先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加医疗保险“零门槛”。

  在佳木斯市医保局,记者了解到,原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参保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管理办法,企业参保时必须补齐相应年限的保险费。此项办法的出台,减轻了非公有制企业的负担,预计将有2万余名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受益。

  据了解,凡是佳木斯市私企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均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以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有困难的,可从参保之日起缴纳医疗保险费。与城镇职工参保模式不同的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实行单建统筹,而不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模式。缴费以从业人员的年劳动收入为基数,按3.7%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后,须按时足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从业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与其他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等同的住院及指定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截至目前,佳木斯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参保153户,覆盖非公有制从业人员3817人。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