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惠民行动全面启动
发放五种消费券惠及87.5万人次
从日前召开的齐齐哈尔市落实惠民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齐齐哈尔市惠民行动将围绕发放培训消费券、低保生活消费券、免费健康体检券、旅游消费券和公益性岗位生活消费券5个方面展开,惠及87.5万人次,消费券总额将达到3.9亿元。
齐齐哈尔市把开展惠民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生活难题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补贴、税费减免、企业和机构让利等方式,在消费、培训、医疗、旅游等方面,对全市特定群体开展集中优惠行动。
发放培训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城镇享受低保人员、下岗和失业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农村其他待转移劳动力、未就业退役士兵、适合机动车驾驶的残障人员。凭券可选择在指定培训机构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雨露计划培训;选择在指定驾校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按优惠标准收取培训费和考试费。有效期自5月1日至11月30日。此外在惠民行动期间,农村无照摩托车落户免收车辆购置附加税。发放低保生活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城镇享受低保人员。按每人4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原低保待遇不变。凭券在指定商场、超市、市场等商业网点和药店,与现金等值消费。有效期从5月1日至11月30日。
开展免费健康体检。体检对象为城镇享受低保人员。可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对查出疾病的患者,按医保规定治疗。有效期自5月1日至8月31日。
发放旅游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城镇享受低保人员、现役军人、优抚对象。凭券可免费乘坐专线交通工具,游览扎龙自然保护区或明月岛风景区免门票费(渡船费)。此外在惠民行动期间,城镇不享受低保的下岗和失业人员、残疾人、老教师、老劳模等群体,经县(市)区和相关单位统一组织,游览景点免门票费(渡船费)。
发放公益性岗位生活消费券。发放对象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按每人24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生活消费券,原补贴待遇不变。有效期自5月1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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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