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财政超额完成任务创三个历史新高
公共财政支持保障力度显著增强
齐齐哈尔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全新思路,由“公共财政”向“民生财政”转变。200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9.2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9亿元,增长35.3%,超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实现两位数增长,增幅创历史之最。
2008年,齐齐哈尔市财政收入实现了“一个超额完成、两个显著增强、创三个历史新高”:即超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全市9个县(市)财政总收入全部超过亿元,县级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全市财政总支出达122亿元,比上年增加21亿元,公共财政支持和保障力度显著增强。国税一般预算收入增幅35%,地税一般预算收入增幅37%,其他部门一般预算收入增幅30%,均创历史新高。
为确保财政收入,齐齐哈尔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了解掌握税收进展情况,全市国税收入完成22.1亿元,地税收入完成17.3亿元,收入增幅均超过30%。同时,加强县(市)区财政收入组织力度,齐齐哈尔市成立13个财政收入推进组,深入各县(市)区督促落实财政收入工作,全市县(市)区级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达29%。积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全市完成其它财政收入19.8亿元,增长25%。
2008年,齐齐哈尔市全面启动区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区级非税收入直缴改革,进行公务卡改革试点,巩固、完善、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实施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改革等;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共筹集和争取解欠资金26.4亿元,解决了17.8万人历史拖欠工资问题;加强财源建设,全市共申报2008年度财源建设大项目7项,申请省财政财源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2860万元,引导社会资金和银行贷款21亿元;全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全市发放粮食直补16.39亿元,惠及农户100万户,受益农民400多万人,争取财政支农专项资金3亿多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保障体系,积极筹集社保资金14.2亿元,保证全市国有离退休及城市低保人员生活费用的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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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