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河北财政新闻联播

河北财政“真金白银”助企纾困发展
——《关于稳住经济的三十条财政政策措施》解读

  财政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河北省政府日前制定的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1+N”政策体系中,“1”里面的43项措施有25项直接涉及财政,除此之外还专门出台了《关于稳住经济的三十条财政政策措施》,涵盖退税减税、专项债券、政府采购、社保费缓缴、政府性融资担保等八个方面。

  一条条稳字当头的政策安排,既是助企纾困“真金白银”的投入,更是政府稳增长、促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减轻负担,助企业轻装上阵

  今年以来,国内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国实施了力度空前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特殊困难行业提供税费支持,为企业减压,提振发展信心。河北省出台的30条财政政策措施多点发力,综合施策,确保市场主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留抵退税是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头戏”,退税范围和退税速度直接影响着政策红利的释放效应。“在落实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基础上,此次又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政策范围,这7个行业存量留抵税额将在7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额退还,增量按月全额退还。”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武炜介绍,此次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都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比较贴近的,涉及吃、穿、用、行、娱乐等,将对恢复市场景气度、维护市场繁荣、稳定群众心理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4至5月,全省已退税534亿元,全年预计超过750亿元,近9万户市场主体将直接受益。为支持退税减税,省财政近期分配下达有关专项资金420亿元,同时实行退税库款单独调拨,全力保障退税资金需要。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企业为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科技研发投入强度逐年加大,但是科技创新的见效周期相对较长,束缚了企业自主创新的步伐。近年来,我国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不断扩面,扣除比例也越来越高。河北省将全面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为扎实稳定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并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落实落细,实现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精准聚焦困难企业,社保费缓缴政策继续扩面。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年底前,可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同时,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在原先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新增纺织服装服饰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17个特困行业。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多措并举助力企业用工。年底前,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失业保险的企业,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由60%提高至90%……

  一系列实招、硬招的落实落地,为企业带来了“真金白银”的现金流,必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也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保障。

  加强服务,助企业稳步前行

  30条财政政策措施“含金量”满满,既帮企业切实减负,又护航企业稳步发展。

  “经省政府批准,1920亿元新增专项债额度已于4月份全部提前分配下达,我们力争6月中旬前基本发行完毕,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武炜说,河北省积极推动财政政策超前发力,预计今年完成全年发行任务的时间比去年提前5个半月。

  专项债券是稳投资、稳增长的“利器”。推动专项债券早使用、早见效的同时,河北省扩大债券支持范围,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农林水利等9大领域基础上,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同时,鼓励各地将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包括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10个领域,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是构建国内大循环的生力军。但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30条财政政策打出金融“组合拳”,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支持他们健康发展。

  聚焦融资难、融资贵,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定向放贷。

  发挥省融资担保基金增信分险作用,对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的担保机构给予40%至50%风险分担,引导合作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降低融资门槛,免除资产抵质押,将担保费率降至1.5%以内。省融资担保基金今年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担保金额占比由不低于80%提高至不低于9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由不低于50%提高至不低于60%。

  发挥政府性农业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作用,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将年化担保费率控制在0.8%以内;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成员,阶段性给予担保贷款额2.5%的贴息贴费,对重点农业行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实行担保费减免。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政府采购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河北省通过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降低投标成本等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为其提供更多发展舞台。

  落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0%以上的要求,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努力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

  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今年下半年该部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

  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适当提高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4日